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2月4日目录
会议须知..................................................3
会议议程..................................................5
会议议案..................................................8
2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昊华科技公司章程》
和《昊华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昊华科技公司章程》和《昊华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
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六、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等人员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
法定义务,不得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秩序。若有以上事项发生,公司将采取措施加以制
3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4日(星期三)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号财富嘉园 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昊华科技董事会
出席会议人员: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在网络投票时间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主持人:董事长王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5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读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资格审查报告。
四、审议本次股东会议案:
1.关于审议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昊华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昊华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昊华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昊华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3.01关于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姚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3.03关于选举施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关于选举周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5关于选举郭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4.01关于选举李姝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赵怀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郭宝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宣读股东发言办法。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6七、提名并举手表决计票人、监票人(股东代表、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九、休会、计票、监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等待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十、会议继续,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四、主持人宣布股东会会议结束。
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案
8昊华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一
关于审议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延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12万元/年/人(税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9昊华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2.01关于修订《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昊华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昊华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昊华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昊华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昊华科技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10昊华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6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股东会提名昊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昊华科技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军、姚立新、施洁、周民、郭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昊华科
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01王军,男,1972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南京理工
大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化近代(西安)环保化工有限公司质量部副经理、催化剂生产部部门经理、副总
工程师、总工程师,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总工程师、总经理,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化集团化工事业部副总裁、党委委员,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化
11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昊华科技副董事长。现任中
国昊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昊华科技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王军先生在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王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02姚立新,男,1966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清华大
学化学工程系生物化工专业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创新与战略部副总监,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创新部副总监兼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姚立新先生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姚立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03施洁,女,197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12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历任中
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财经办投资证券处副处长、副主任、主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经办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部门正职级)。
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施洁女士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施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04周民,男,1975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大学
有机化工、技术经济专业双学士。曾任中化河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创新与战略部副总监。
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化部总监、中化共享财务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周民先生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周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05郭涛,男,1981年5月出生,汉族,上海交通大学高级管
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历任盈投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13裁。现任盈投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盈投荣达
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亿尔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乐百氏健康饮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昊华科技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郭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郭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14昊华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6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股东会提名昊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昊华科技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姝、赵怀亮、郭宝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就任,其中,郭宝春先生任期三年。李姝女士、赵怀亮先生任期至2028年5月17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选举新任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昊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提交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无异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54.01李姝,女,1971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南开大学
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博士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
长期致力于财务会计与公司治理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4项。出版著作7部,在《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中国工业经济》等各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4项。目前担任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姝女士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李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02赵怀亮,男,1964年6月出生,汉族,九三学社社员,法律硕士,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长期从事金融证券法律业务,2022年荣获 ALB年度股票市场交易大奖、年度能源与资源交易大奖,2023年度卓越执业英才评选中被评为深沪主板杰出 IPO律师。
赵怀亮现任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兼任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核委员,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怀亮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赵怀亮先生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16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03郭宝春,男,1975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华南理
工大学高分子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任中国化工学会橡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天然橡胶协会副会长,长期从事橡胶材料的基础及应用研究。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018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017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0余项,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近20项。2015年获“中国橡胶工业优秀科技工作者”,2016年获中国化工学会侯德榜科技青年奖,2021年获颁Sparks-Thomas奖(ACS Rubber Division)。
以通讯作者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160余篇,获得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30余件。目前担任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宝春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郭宝春先生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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