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充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股份”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补充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开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袁大陆王冬丁岩林
202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