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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宝光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变更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1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379证券简称:宝光股份编号:2024-014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辞任情况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原瑞涛先生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原瑞涛先生的卸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原瑞涛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原瑞涛先生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公司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谢洪涛先生和公司总经理刘壮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章红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总法律顾问,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章红钰女士简历见附件。

章红钰女士为公司现任合规总监,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宝光智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百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形;不存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章红钰女士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1000股股票。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章红钰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章红钰女士简历:

章红钰:女,汉族,198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硕士在读,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北京宝光智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曾任中际钰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西藏汉泓影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直接持有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000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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