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9证券简称:宝光股份公告编号:2025-010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0207986.81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59213.4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7257377.7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4160887.91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4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4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3302015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37862.65元(含税)。连同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已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806000.55元(含税)在内,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143863.20元(含税),合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46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向投资者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经核算相关指标,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6143863.2021463101.6617500682.89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0359213.4170629196.2957581241.0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84160887.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5107647.7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2856550.2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75107647.75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否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03.09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警示的情形
注:(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平均值;(2)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1.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比例
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3.中期现金分红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自《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利润分配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
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
展及现阶段财务状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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