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有投资者向健康元(600380)提问:请问:1.贵司License-in 技术引进研发中的项目,首付款及研发里程碑、临床试验与注册费用是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若享受,在什么时点享受? 对研发成功项目,是在取得药品上市许可证书时针对已经支付的License-in款项由资本化支出转为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摊销额享受加计扣除;若研发失败的项目在一次性费用化的当年享受加计扣除;还是在每次支付License-in协议款项当年即加计扣除?
4月30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研发项目相关支出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关于研发支出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条件,需结合协议条款实质、研发阶段划分及税务机关的认定综合判断。关于享受时点, 通常情况下,费用化支出在发生当年申报扣除,资本化支出则在形成无形资产并开始摊销后,按摊销额申报扣除。由于医药研发具备高风险、长周期的特性,具体项目的财务处理与抵扣时点需经审计机构确认,并以税务机关最终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