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证券简称:健康元公告编号:临2026-05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焦
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风”)追加人民币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五年,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同时,公司对焦作健风的存量委托贷款利率也同步进行调整,统一按一年期 LPR执行。
*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追加委托贷款暨调整存量委托贷款利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被资助对象焦作健风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少数股东已将其所持有股份作为担保,财务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前期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其提供期限五年,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65BP,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
1/5健康元药业集团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0000万元已分五批全额提款完毕。
现为进一步满足焦作健风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需求,同时为优化其融资成本,经综合评估,公司拟向其追加人民币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五年,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实际贷款日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同时,公司对焦作健风的存量委托贷款利率也同步进行调整,取消原上浮 65个基点,统一按一年期 LPR执行。
被资助对象名称焦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
?委托贷款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本次追加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提供贷款资助金额后,公司对其委托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资助期限60个月
□无息
资助利息?有息,按照实际贷款日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无
担保措施?有,另一股东风火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焦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作为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7月2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追加委托贷款暨调整存量委托贷款利率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追加提供期限五年,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焦作健风的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同时同意将存量委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统一按一年期 LPR执行。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本次追加委托贷款,同步调整存量贷款利率,系交易各方遵循公平、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一方面能够保障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项目建设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降低公司子公司整体财务利息支出,助力子公司项目稳定运营。本次追加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本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同时另一股东风火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焦作健风所有股份作为
2/5健康元药业集团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实施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资助对象名称焦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鄢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04MA9LQ8QE61成立时间2022年08月05日注册地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武王街道办事处金源路8号主要办公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武王街道办事处金源路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主营业务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持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66.50%;风火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3.50%。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2026年3月31日
/20261-32025年12月31日项目年月(未经/2025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16002.0415616.4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4072.2713394.13
资产净额1929.772222.30
营业收入1446.272231.93
净利润-292.52-1671.08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无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有,________(请注明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3/5健康元药业集团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为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0000万元,不存在委托贷款到期不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本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焦作健风66.50%股权,能够对其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有效控制。另一股东风火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焦作健风所有股份作为担保,财务风险可控。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追加委托贷款的协议
借款人:焦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贷款总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2、贷款用途: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五年,分批提款,如果涉及相关费用,由焦作健风承担。
4、贷款利率:浮动利率,按照实际贷款日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当前一年期 LPR为 3.00%,即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3.00%。委托贷款合同生效日后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 LPR,则从贷款合同生效日起,每满1年调整1次,调整日为合同生效日的每个周年日。
5、利息支付方式:每月支付,如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一百万元,且应为一百万元的整倍数,也可5年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如果涉及相关费用,由焦作健风承担。
6、担保:风火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焦作健风所有股份作为担保。
(二)调整存量贷款利率的协议本次利率调整仅涉及公司向焦作健风提供的原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贷款
的贷款利率,原委托贷款协议的到期日、还本付息安排及其他条款均保持不
4/5健康元药业集团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变。自相关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该委托贷款的年利率调整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补充协议签订日前已产生的利息仍按照原约定利率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的协议尚未签署。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焦作健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将对焦作健风的还款情况等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满足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需求,同时为优化其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评估,同意公司向其追加人民币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五年,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同时,同意公司对焦作健风的存量委托贷款利率也同步进行调整,取消原上浮 65个基点,统一按一年期 LPR执行。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项目金额(万元)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40000.92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00逾期未收回的金额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含本次追加),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0.92%;无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