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6-068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 9月 24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80 健康元 2026/9/1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6 年 9月 5日
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8.96%股份的股东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在2026年 9月 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2026年 9月 11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 2026年 9月 12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26-067)。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健康元药业集团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事会书面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 年 9 月 5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9月 24日 15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二号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 9月 24日
至2026年 9月 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年
9月 5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6-062)。
健康元药业集团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上述议案 2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年
9月 12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6-065)。
2、 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 2为特别决议议案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 1、2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9月 12日
健康元药业集团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 9月 24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