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委员会”)在2025年7月3日前由三名
独立董事宋玉琦、高学敏和董博俊组成,召集人由具有财务工作背景的独立董事宋玉琦担任。2025年7月3日后,由三名独立董事王富贵、高学敏和董博俊组成,召集人由具有财务工作背景的独立董事王富贵担任。本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则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度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加,讨论、审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03-142024年度审计沟通
2025-03-19听取内审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查、评同意
价工作总结
审议本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2025-04-27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事会审议。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5-04-29审阅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08-26审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阅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同意将《2025年第三季师事务所的议案》、内审部《2025年度内部自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
2025-10-17查、评价工作计划》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内审部《2025年度内部自查、评价工作计划》
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同意会计师从独立性、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务所进行事前沟通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
2025-12-25人员、总体审计应对措
施、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的详细汇报和沟通,并提出重点关注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有关问询函中所关注的问题。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委员会查阅了政旦志远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政旦志远
和项目成员在诚信情况、执业资格、执业能力、投资者保护、独立性等方面均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能满足公司对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委员会与政旦志远所进行了审计进场前的沟通,同意了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审计小组的工作计划。在审计人员进场后,就审计关注到的可能的风险、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和监督,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阶段性汇报,重点关注公司两大业务板块业务和营收的真实性等涉及公司退市风险化解重要指标的审计情况,在审计过程中,本委员会还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会计师的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本委员会关注到2025年5月青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就公司与宜宾听花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未披露和关联交易未履行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的事项,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出具监管警示函和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2025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不及时、未充分揭示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等事项,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本委员对上述事项予以了高度的重视,督促和协助公司开展了全面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报告并报监管部门,杜绝违规事项的再度发生。本委员会也对公司有关预付投资款的回收以及预付货款的用途、流向和安全保障予以了高度关注,在有关预付投资款到期后,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