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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专项说明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013号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的规定,青海春天编制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编制和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青海春天的责任。
青海春天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青海春天作出的2025年度的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青海春天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尚不能确定青海春天业绩预告中
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以及青海春天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由于青海春天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青海春天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此外,
第1页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013号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青海春天向宜宾听花预付的投资款截至2025年11月已到期,经双方协商,该投资款已转为借款并收取利息。在此,需着重指出的是,若截至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此笔由投资款转化而来的借款在回收方面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这将极大影响我们对该笔借款可回收性的专业判断。基于审计准则要求,在此种情形下,我们预计将对青海春天的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专项说明仅供青海春天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王建华
中国·深圳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纯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