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证券代码:600382编号:临2026-05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为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
2026年8月21日,深圳金信安质押1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19514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8.10%;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55573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72%,占
公司总股本的22.40%。
2026年8月24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发来《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深圳金信安因融资业务需要,于2026年8月21日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
1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州**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8月
21日,质押到期日为2027年8月31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情况
1是是
是否否否占其所占公司股东为控本次质押股为补质押质押质押融资资金质权人持股份总股本
名称股股数(股)限充起始日到期日用途比例(%)比例(%)东售质股押补充流动资金及为兴宁市金深圳市顺安投资有限
2026年2027年
金信安广州**有公司、兴宁市
是12000000否否8月218月3111.001.73投资有限公司众益福投资有日日限公司限公司向广州
**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二)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深圳金信安行使。
2.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将通过自筹资金及盘活相关资产等
多元化筹资渠道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将向广州**有限公司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增加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由此深圳金信安认为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19514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8.10%;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55573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72%,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0%。
2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已质押未质押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占公司未质押股持股数量持股比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股东名称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持股份总股本份中冻结
(股)例限售股冻结股限售股量(股)量(股)比例比例股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
(股)
(股)(股)(股)
深圳金信安10912804115.72%795300009153000083.87%13.18%0005264921
兴宁金顺安581967208.38%413000004130000070.97%5.95%0000
兴宁众益福278196084.01%227430002274300081.75%3.28%0000
合计19514436928.10%14357300015557300079.72%22.40%0005264921
注:表格中的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23428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5264921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40073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所
持公司股份的71.78%,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对应融资余额36750.00万元。
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55573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79.72%,占公司总股本的22.40%,对应融资余额40790.00万元。
2.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严格
3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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