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证券代码:600382编号:临2026-04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19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38%。
2026年7月31日,深圳金信安分别质押16800000股、4500000股,分别占其
持股数量比例的15.39%、4.12%,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2%、0.65%。
2026年7月31日,兴宁金顺安解除质押168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28.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
19514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8.10%;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43573000股,
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3.57%,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
2026年8月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
顺安《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深圳金信安因融资业务需要,于2026年7月31日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16800000股及4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质押给刘**与邢**,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7月31日,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10月31日。
1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
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情况是是是否否否占其所占公司股东为控本次质押股为补质押质押质押融资质权人持股份总股本
名称股股数(股)限充起始日到期日资金用途比例(%)比例(%)东售质股押为兴宁市深圳市金顺安投
2026年2026年
金信安资有限公
是16800000否否7月3110月31刘**15.392.42
投资有司向刘**日日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深圳市
2026年2026年
金信安补充流动
是4500000否否7月3110月31邢**4.120.65投资有资金日日限公司
(二)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深圳金信安行使。
2.深圳金信安将通过自筹资金及盘活相关资产等多元化筹资渠道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将向刘**、邢**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增加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由此深圳金信安认为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三)本次兴宁金顺安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兴宁金顺安于2026年7月31日将质押给刘延龙的部分股份16800000股无
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16800000
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28.8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2%解质时间2026年7月31日
持股数量(股)58196720
持股比例8.3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413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70.9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5%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19514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8.10%;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43573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3.57%,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质押及已质未质本次质押及解占其所占公司持股数量解质押后累押股押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质押前累计质持股份总股本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
(股)计质押数量份中份中
押数量(股)比例比例中冻结股份份中冻结
(股)限售限售数量股份数量股份股份数量数量
深圳金信安10912804115.72%582300007953000072.88%11.45%0005264921
兴宁金顺安581967208.38%581000004130000070.97%5.95%0000
兴宁众益福278196084.01%227430002274300081.75%3.28%0000
合计19514436928.10%13907300014357300073.57%20.68%0005264921
注:表格中的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23428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5264921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40073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所
持公司股份的71.78%,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对应融资余额36750.00万元。
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43573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
3股份的73.57%,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对应融资余额37820.00万元。
2.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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