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证券代码:600382编号:临2025-06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2025年10月13日,深圳金信安质押1858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7.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8%。2025年10月14日,深圳金信安解除质押17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6.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
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7922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52%,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
2025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深圳金信安于2025年10月13日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18580000股无限
售流通股质押给郑金统先生,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0月13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6年7月13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情况
1是是
是否否否占其所占公司总股东名为控本次质押股为补质押质押质押融资质权人持股份股本比例
称股股数(股)限充起始日到期日资金用途比例(%)(%)东售质股押深圳市置换前期
2025年2026年
金信安借款及日
是18580000否否10月137月13郑金统17.032.68投资有常经营周日日限公司转
(二)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深圳金信安行使。
2.深圳金信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并将以其自筹资金及其他经营所得
等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将向郑金统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增加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由此深圳金信安认为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二)本次深圳金信安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深圳金信安于2025年10月14日将质押给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份
175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17500000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16.0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2%解质时间2025年10月14日
持股数量(股)109128041
持股比例15.7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86750000
2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79.4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49%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7922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52%,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质押及本次质押及解占其所占公司已质押已质押未质押未质押股持股数量解押后累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押前累计质押持股份总股本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份中冻结
(股)质押数量数量(股)比例比例限售股冻结股限售股股份数量
(股)
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股)
深圳金信安10912804115.72%856700008675000079.49%12.49%0004641493
兴宁金顺安8696842012.52%690200006902000079.36%9.94%0000
兴宁众益福402196085.79%321520003215200079.94%4.63%0000
合计23631606934.03%18684200018792200079.52%27.06%0004641493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4641493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37840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58.33%,占公司总股本的19.85%,对应融资余额28388.5万元。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87922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79.52%,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对应融资余额41188.5万元。
2.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的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
3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4.本次质押事项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业绩补偿承诺履约能力的承诺函》中约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4%(新增发行股份稀释除外)的事项且不存在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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