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普伟先生、刘中先生、廖南钢先
生以及董事徐文渊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普伟先生担任,符合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且委员徐文渊先生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原季彤委员于2025年12月30日因工作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等职务,季彤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共计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等事项,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内容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审工作沟通的议案》《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2025年3月11日会暨审计委员会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4年总结报2025年第一次会议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下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2025年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一季
2025年4月28日
第二次会议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8月19日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
第三次会议来情况检查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
2025年10月30日
第四次会议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听取公司管理层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等。
2.监督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积极督促公司完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部控制体系运作良好,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时督促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真了解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强化了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控制措施与公司业务的紧密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此外,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下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和《2025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根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经检查,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
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方面以及大额资金往来、关联
人资金往来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的情形。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实施全过程管理和严格监督。
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年度审计计划,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就内部审计事项、年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风险识别等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审核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督促审计机构勤勉尽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司董事、管理层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开展专项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点监督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重大会计处理问题,以及对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结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实际,指导公司适应行业新形势,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内外审计协同,提升监督效能,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