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股票简称:海越能源公告编号:临2023-01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序号姓名交易期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翁仁建2022.08.15-2022.10.111000025000
2赵晓群2022.08.15-2022.09.07—1000
3王雪平2022.08.03-2022.08.1222002200
4詹建霞2022.07.08-2022.07.26500500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牟利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