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1-08 查看全文

ST海越 --%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3-07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

限届满暨增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3年5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15万元,不超过705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增持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7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增持金额为428.0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合计增持金额达

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415万元,未超过705万元。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23-03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3年5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15万元,不超过70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韩超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副总经理覃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

本次增持计划之前,王彬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7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0.21%;曾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0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卢晓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吴志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韩超先生、覃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监高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姓名职务拟增持金额

1王彬董事长兼财务总监100-200万元

2曾佳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100-200万元

3卢晓军监事会主席15-25万元

4韩超监事50-100万元

5吴志标副总经理50-60万元

6覃震副总经理50-60万元

7周勇财务副总监50-60万元

合计415-705万元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15万元,不超过705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3年5月8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序号姓名拟增持金额已完成增持金额增持数量

1王彬100-200万元105.08万元184400股

2曾佳100-200万元102.12万元177800股

3卢晓军15-25万元16.34万元29000股

4韩超50-100万元50.08万元90900股

5吴志标50-60万元50.41万元91000股

6覃震50-60万元52.54万元96000股

7周勇50-60万元51.51万元94000股

合计415-705万元428.09万元763100股

注:合计数尾数差异原因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7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增持金额为428.0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合计增持金额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415万元,未超过705万元。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