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7证券简称:退市海越公告编号:2025-06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92408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2.5596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闫宏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曾佳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苟斌辉董事因
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徐向春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高汉祥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杨斌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李静监事因工
作原因无法出席;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代行董事会秘书闫宏斌先生、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586137 46.9713 105068996 52.7346 585700 0.2941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335837 46.8457 105319296 52.8602 585700 0.2941
3、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485737 46.9209 102770932 51.5812 2984164 1.4979
4、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571037 46.9637 102463932 51.4271 3205864 1.6092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665909 78.6314 40470760 20.3124 2104164 1.0562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7212909 78.9059 40784124 20.4697 1243800 0.6244
7、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管理层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8584109 79.5941 40290924 20.2222 365800 0.18378、议案名称: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284750 8.4942 34526824 31.5870 65495172 59.918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关于公司2024
5年度利润分配30258506.63554047076088.750121041644.6144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635728507.83504078412489.437312438002.7277
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追认关联
8方并确认关联928475020.36093452682475.715417892003.9237
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8未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议案5、6、7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梁效威、蒙象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