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361Z005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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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361Z005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发行人”或“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本所”)作
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年审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在本说明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报告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
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
末及2025年9月末。
在本说明中,2025年1-9月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2-1问题2.关于经营情况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88014.52万元、
1097251.72万元、1001942.40万元和785808.86万元,其中环保设备制造、环保项目运营收入逐年下降,新能源业务自2023年开始大幅增长;新能源业务的毛利率从2023年的46.62%下滑至2025年1-9月的15.92%。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00222.69万元、310838.49万元、
342984.50万元和407275.0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5.27%、
28.33%、34.23%和38.87%,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分别为20.29%、
20.68%、19.38%和18.10%。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42248.58万元、568927.74万元、512784.84万元和530877.41万元,其中
在产品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5.76%、96.08%、87.55%和91.46%。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结合新能源业务的具体构成及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该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
(2)区分业务板块分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收入的比例增加的原因,结合
各业务板块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客户信用期及资信情况、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对应主要项目的情况、期后回款、核销情况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
及合理性,结合各业务板块的存货构成、库龄、对应主要项目情况、期后结转及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结合新能源业务的具体
构成及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该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
(一)报告期各期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变为紫金矿业以来,确立了“环保+新能源”双轮驱
动的发展战略,公司业务主要分为环保业务板块和新能源业务板块,其中环保业务板块包括环保设备制造、环保项目运营及其他。新能源业务板块包括储能
7-2-2业务、绿电业务等。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业务类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环保业务板块583844.8774.30%955535.6595.37%1093587.5399.67%1188014.52100.00%
(1)环保设备制造514316.8165.45%857550.1785.59%982858.8989.57%1073929.4790.40%
(2)环保项目运营40236.365.12%65171.466.50%76122.636.94%84883.377.14%
(3)其他29291.713.73%32814.013.28%34606.013.15%29201.682.46%
新能源业务板块201963.9925.70%46406.764.63%3664.190.47%--
合计785808.86100.00%1001942.40100.00%1097251.72100.00%1188014.52100.00%
1、环保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环保业务板块。由于新能源业务板块收入金额及占比快速提升导致环保业务板块收入占比从100.00%下降至74.30%。
2022年以来,公司环保业务板块以巩固提升为主,追求高质量发展。公司
环保业务板块以环保设备制造为主,环保设备制造收入占环保业务板块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40%、89.87%、89.75%及88.09%。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备制造收入持续下降,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受近年下游钢铁、水泥等行业需求偏弱、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整体表现疲软,导致公司在非电行业订单有所萎缩;另一方面,公司全面加强合同质量管控,对未达公司毛利率控制线及垫资合同项目进行了严格控制。
2、新能源业务板块
自2022年以来,公司积极布局和拓展新能源业务。2023年、2024年和
2025年1-9月,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7%、4.63%及
25.70%,收入占比提升明显,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储能业务方面,2024年公司
储能电芯产线投产以来,随着产能的不断爬坡,挖掘自身潜力和加强内部管理,并通过与亿纬锂能开展合作,公司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快速提升,产品产销量规模不断扩大,2025年以来储能电芯业务基本呈现满产满销的积极态势,实现收入规模快速增长;二是绿电业务方面,2023年以来,一批风光绿电项目陆续投产,绿电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7-2-3(二)结合新能源业务的具体构成及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该业务毛利率大
幅下滑的原因
1、新能源业务的具体构成及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主要分为储能业务及绿电业务,收入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业务类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储能业务149126.7975.11%30924.8671.97%--
绿电业务49428.5824.89%12045.5228.03%3664.19100.00%
合计198555.37100.00%42970.38100.00%3664.19100.00%
注:上述新能源业务收入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2022年公司新能源业务尚在规划筹备阶段,尚未产生收入;2023年储能业务产线尚在建设过程中未投产运营,尚未产生收入。
公司储能业务主要系储能电芯产品生产及销售,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储能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30924.86万元及149126.79万元,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司储能电芯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使用,产能不断爬坡;下半年以来,公司储能电芯业务与亿纬锂能进行业务合作,在电芯产线产能、优率及质量方面得到快速提升;2025年,公司紧抓市场机遇,储能电芯产品呈现满产满销的积极态势,收入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公司绿电业务主要系风光绿电项目运营,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绿电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3664.19万元、12045.52万元及49428.58万元,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依托于紫金矿业风光发电设施的配套建设,一批重点项目陆续建成发电,包括西藏拉果错源网荷储一期 200MW光伏+540MWh 储能、新疆乌恰一期 300MW 光伏、圭亚那等一批重点项目,未来公司还在继续布局风光绿电板块,包括麻米措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站项目、刚果(金)凯兰庚水电站项目等。
2、报告期内新能源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的具体毛利率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7-2-4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
业务类型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主营业主营业主营业主营业毛利率毛利率毛利率收入成本务收入务成本务收入务成本储能
149126.79139926.366.17%30924.8626230.2115.18%---
业务绿电
49428.5827026.2845.32%12045.524550.9562.22%3664.191956.0546.62%
业务
合计198555.37166952.6415.92%42970.3830781.1628.37%3664.191956.0546.62%
公司新能源业务毛利率由2023年的46.62%下滑至2025年1-9月的15.92%,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储能业务收入规模大幅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储能业务尚未产生收入,而绿电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故新能源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
2024年和2025年1-9月,储能业务收入占比分别快速增加至71.97%和75.11%,
由于储能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低于绿电业务,从而导致新能源业务毛利率水平出现大幅下降。
2024年和2025年1-9月,公司储能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18%和6.17%。
2024 年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系 2024 年公司销售了部分毛利率较高的储能 PACK
系统集成设备,使得当年储能业务毛利率较高。
二、区分业务板块分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收入的比例增加的原因,结
合各业务板块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客户信用期及资信情况、一年以上应收账
款对应主要项目的情况、期后回款、核销情况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区分业务板块分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收入的比例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2024年/2024年12月31日
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占比应收账款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
账面价值(注)账面价值
环保业务板块583844.87281374.0636.14%955535.65298507.8231.24%
(1)环保设备制造514316.81253895.0337.02%857550.17265181.5430.92%
(2)环保项目运营40236.3619261.2435.90%65171.4627075.7541.55%
(3)其他29291.718217.7921.04%32814.016250.5419.05%
新能源业务板块201963.99125900.9846.75%46406.7644476.6895.84%
7-2-5小计785808.86407275.0338.87%1001942.40342984.5034.23%
2023年/2023年12月31日2022年/2022年12月31日
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环保业务板块1093587.53310096.5628.36%1188014.52300222.6925.27%
(1)环保设备制造982858.89282703.5228.76%1073929.47279384.5526.02%
(2)环保项目运营76122.6324327.0931.96%84883.3719066.8822.46%
(3)其他34606.013065.958.86%29201.681771.266.07%
新能源业务板块3664.19741.9320.25%---
小计1097251.72310838.4928.33%1188014.52300222.6925.27%
注:为便于对比,2025年9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环保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7%、28.36%、31.24%和36.14%,占比持续增长,主要受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影响。2022年末至2024年末,环保设备制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6.02%、28.76%及30.92%,出现增长主要受下游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整体景气度下降,整体回款周期有所延长所致。2025年9月末,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通常会在年底前进行催收,第四季度回款较多。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25%、95.84%及46.75%,存在一定波动性。
2023年末,新能源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主要原因
是当年度公司的新能源业务主要为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一般在次月结算,结算周期较短。2024年以来,新能源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储能业务收入快速增长,该业务结算周期较发电业务更长。2024年末,新能源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当期部分海外项目因外汇管制回款较慢所致。
7-2-6(二)结合各业务板块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客户信用期及资信情况、一
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主要项目的情况、期后回款、核销情况及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对比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各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龄
(1)环保业务板块
公司环保业务板块主要为环保设备制造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122077.3435.88%124554.3035.99%137702.9137.94%140443.7039.55%
1-2年78114.9622.96%94624.3327.34%99278.9127.35%84635.3923.83%
2-3年59150.5017.38%55276.9215.97%54092.8814.90%54812.6515.44%
3-4年28844.388.48%25237.467.29%26406.667.28%36023.8410.14%
4-5年13987.664.11%13592.723.93%15969.034.40%18542.915.22%
5年以上38088.7211.19%32762.409.47%29527.258.13%20642.875.81%
合计340263.56100.00%346048.14100.00%362977.64100.00%355101.3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环保设备制造业务整体账龄结构较为稳定,由于业务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定制化程度高,验收调试流程较长,导致项目回款周期较长。
(2)新能源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业务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127952.5699.97%44914.7699.91%742.6898.89%
1-2年39.780.03%40.750.09%0.840.11%
2-3年3.720.00%--7.511.00%
合计127996.06100.00%44955.51100.00%751.03100.00%
7-2-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新能源业务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于1年以内,占
比分别为98.89%、99.91%及99.97%。
2、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期及资信情况
(1)环保业务板块
公司环保业务板块主要为环保设备制造业务。针对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一般采用节点方式进行收款,即以合同总额为基准,按预付款5%至30%,进度款20%至60%,调试验收款15%至60%,质保金5%至
10%收款。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7-2-8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
国有控股;经营情况正常,
1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971.39782.19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大型钢铁企业;经营情况正
2敬业钢铁有限公司7810.063124.02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
3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6482.72328.20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情况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
44794.42945.79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技有限公司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
54480.27257.04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公司情况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
6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4294.00214.70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情况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央企所属公司;经营情况正
74236.472244.53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敬业集团子公司;经营情况
8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860.00230.44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大型钢铁企业;经营情况正
9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550.71348.87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情况正
10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3451.57186.89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合计50931.618662.6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大型钢铁企业;经营情况正
1敬业钢铁有限公司7810.061562.01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
2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842.09489.26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国有控股;经营情况正常,未
7-2-9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
发现存在失信情况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央企所属公司;经营情况正
36420.112224.22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大型钢铁集团所属公司;经营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
44911.181685.42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
公司况
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
5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4691.36238.44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信情况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
64076.07297.88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技有限公司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大型钢铁企业;经营情况正
7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033.46400.44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敬业集团子公司;经营情况正
8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420.00101.92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国有控股;经营情况正常,未
9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3397.00169.85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国有企业所属公司;经营情况
10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3371.82223.55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合计48973.157392.9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大型钢铁企业;经营情况正
1敬业钢铁有限公司10491.851048.86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大型钢铁集团所属公司;经营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
27515.891164.39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
公司况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央企所属公司;经营情况正
37243.791635.25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
7-2-10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
46683.20248.81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技有限公司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大型钢铁集团所属公司;经营
5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4735.04270.94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
况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
6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723.09853.43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大型钢铁集团所属公司;经营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
74134.002476.20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
公司况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
84047.14657.56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责任公司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大型钢铁企业;经营情况正
9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784.88175.04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国有企业所属公司;经营情况
10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3399.6080.91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合计56758.488611.3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大型钢铁企业;经营情况正
1敬业钢铁有限公司10582.75317.48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大型钢铁集团所属公司;经营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
28500.61793.47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
公司况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
36695.48565.58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责任公司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
46063.1963.66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技有限公司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
5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6039.862329.49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大型钢铁集团所属公司;经营
7-2-11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
公司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
6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363.97536.40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国有企业所属公司;经营情况
74752.761222.34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公司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客户已停止经营,公司按照单
8石家庄市曲寨热电有限公司3942.403942.40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项全额计提坏账国有企业所属公司;经营情况
9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3864.02649.39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央企所属公司;经营情况正
103785.241150.63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分节点支付款项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合计59590.2811570.84
注:上述应收账款部分账龄存在不衔接问题,主要系质保期到期后,公司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并延续合同资产账龄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类型主要以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所属企业以及大型钢铁集团所属企业为主,除石家庄市曲寨热电有限公司未正常经营外(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客户整体资信情况良好且经营情况正常,统一计入销售货款组合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并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新能源业务板块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序应收账款客户名称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号余额
储能行业领先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75714.571514.29根据合同约定付款
情况
7-2-12序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号余额
大型国企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
2建发(新加坡)商事有限公司12976.38129.76设备到货后60日内结算
信情况;且最终交易终端客户为紫金矿业所属企业
紫金矿业所属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3西藏阿里拉果资源有限责任公司7585.9575.86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月电量费用
情况
紫金矿业所属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4紫金矿业建设集团(厦门)有限公司3547.04-到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算
情况
5盛禾(平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478.1069.56到票后75个工作日月结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
紫金矿业所属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6紫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3429.00-到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算
情况
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预付10%货款;到货到票后5
7达翔技术(恩施)有限公司3420.00171.00个工作日支付30%货款;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
50%货款;质保期到期后5个工作日支付10%货款
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10%货款;到货后支付15%紫金矿业所属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8德拉罗泊矿业公司3340.4732.59货款;剩余款项分期支付情况
紫金矿业所属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9锂业科思有限责任公司3062.5830.63按批次电汇付款
情况
紫金矿业所属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
10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2792.17-到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算
情况
合计119346.262023.6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序应收账款客户名称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号余额
紫金矿业所属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
1锂业科思有限责任公司22525.07225.25按批次电汇付款
信情况
储能行业领先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
2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7479.2574.79根据合同约定付款
信情况
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预付10%货款;到货到票后5
3达翔技术(恩施)有限公司5130.0051.30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
个工作日支付30%货款;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7-2-13序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坏账准备信用期资信情况号余额
50%货款;质保期到期后5个工作日支付10%货款
紫金矿业所属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
4西藏阿里拉果资源有限责任公司3764.4337.64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月电量费用
信情况
5福建诚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764.6027.65交货前预付20%货款;剩余款项分期支付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
合计41663.35416.63
注:2024年应收账款客户集中,仅列示前五大客户,剩余为零星款项。2023年应收账款金额较小,不再列示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应收账款客户较为稳定,客户主要为亿纬锂能、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亿纬锂能为公司电芯业务合作客户,紫金矿业为公司矿山配套风电的主要合作客户。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正常,且账龄均在1年以内,未发现存在失信情况。
3、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主要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前十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主要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回款;客户资金安排,项目回款较慢;
1敬业钢铁转运系统总承包项目管带设备7409.062963.62
公司已寄送律师函催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3218.00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
2乌兰浩特钢铁烧结机项目烟气脱硫脱硝设备3418.00204.05
目回款较慢
3中天钢铁无组织排放输送设备3220.00322.0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回款;客户资金安排,项目回款较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2005.00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
4舞钢炼铁无组织排放输送设备2405.00481.00
目回款较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回款;总包方尚未与客户结算,项目回
5湖北能源襄阳宜城燃煤机组工程烟气脱硫设备2147.68429.54
款较慢
7-2-14序号项目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主要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764.70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6荣程钢铁输灰全厂改造项目1912.96765.18
回款较慢
7朝阳钢铁脱硫脱硝系统及部分附属设备1700.00101.4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回款;客户资金安排,项目回款较慢
8国能博兴除尘设备1698.50169.8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回款;客户资金安排,项目回款较慢
9唐山中厚板材炼钢1号炉除尘设备1685.91260.8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回款;客户资金安排,项目回款较慢
10唐山中厚板材炼钢2号炉除尘设备1685.91111.7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回款;客户资金安排,项目回款较慢
合计27283.025809.3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前十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主要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回款;客户资金安排,项目回款较慢;
1敬业钢铁转运系统总承包项目管带设备7409.061481.81
公司已寄送律师函催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974.09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2山西晋钢烧结烟气超超低排放工程设备3558.141269.19
回款较慢
3中天钢铁无组织排放输送设备3220.00322.0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回款;客户资金安排,项目回款较慢
4连云港虹洋热电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3184.61318.4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13.50万元未回;已基本回款完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2147.68万元未回;总包方尚未与客户
5湖北能源襄阳宜城燃煤机组工程烟气脱硫设备2914.58291.46结算,项目回款较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2005.00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
6舞钢炼钢无组织排放输送设备2605.00260.5
目回款较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488.50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7河钢乐亭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系统2430.00269.24
回款较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764.70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8荣程钢铁输灰全厂改造项目1912.96382.59
回款较慢
7-2-15序号项目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主要项目情况
中新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1212.70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
91900.00113.43
程目回款较慢
10普阳钢铁烧结输送机项目1889.02188.9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额回收
合计31023.374897.5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前十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主要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7409.06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
1敬业钢铁转运系统总承包项目管带设备10084.351008.44
目回款较慢;公司已寄送律师函催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974.09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2山西晋钢烧结烟气超超低排放工程设备4039.34590.96
回款较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691.68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3沧州中铁脱硝设备2590.771036.31
回款较慢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1号球团除
42556.09511.2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49.69万元未回;已基本回款完毕
尘设备
5广安发电灰渣改造项目2394.79239.4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12.40万元未回;已基本回款完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1015.03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
6漳泽发电厂改扩建工程脱硫岛总承包项目2314.71462.94
目回款较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764.70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7荣程钢铁输灰全厂改造项目2258.90225.89
回款较慢
8延长石油富县电厂新建项目1号炉除尘设备2093.20209.3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96.60万元未回;已基本回款完毕
内蒙古多伦煤化工动力中心脱硫系统超低排放
91852.30370.4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额回收
改造工程中国台湾和平电厂2号机组设备改善工程烟气
101765.32176.5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额回收
换热器项目
合计31949.774831.55
7-2-1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前十大对应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主要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974.09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1山西晋钢烧结烟气超超低排放工程设备4339.34395.75
回款较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1015.03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
2漳泽发电厂改扩建工程脱硫岛总承包项目3820.07382.01
目回款较慢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1号球团除
33618.40361.8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49.69万元未回;已基本回款完毕
尘设备
4首钢京唐钢铁脱硫改造项目3393.82678.7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额回收
项目已停止运营,公司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款项已于2023
5曲寨热电厂除尘设备3089.403089.40年12月31日核销
6广元中孚烟气净化工程3000.01300.0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额回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691.68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7沧州中铁脱硝设备2590.77518.15
回款较慢
8首钢京唐钢铁烧结脱硫脱硝改造项目2348.23939.2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61.87万元未回;已基本回款完毕
内蒙古多伦煤化工动力中心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余438.6万元未回;客户资金安排,项目
91852.30185.23
改造工程回款较慢中石油独山子石化新区动力站锅炉烟气环保提
101512.18151.2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额回收
标改造项目
合计29564.527001.6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前十大项目部分回款较慢,主要原因受客户资金安排、总包方尚未与客户结算等因素影响,针对客户资信状况存在显著不利影响的鹿泉市曲寨热电厂,公司已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2-17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环保业务板块公司环保业务板块主要为环保设备制造业务。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后截止日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比例回款金额
2025年9月30日340263.5682378.7524.21%
2024年12月31日346048.14171253.0149.49%
2023年12月31日362977.64243950.8567.21%
2022年12月31日355101.36278908.8578.5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78.54%、
67.21%、49.49%及24.21%,主要受环保设备制造业务的项目周期(含质保期)、客户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回款时间相对较长。
(2)新能源业务板块
单位: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后截止日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比例回款金额
2025年9月30日127996.0681531.3663.70%
2024年12月31日44955.5144912.0099.90%
2023年12月31日751.03747.3199.5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99.50%、99.90%及63.70%,新能源业务回款比例较高,长账龄款项基本全部回款完毕,整体应收账款可回收风险较低。截至2025年9月30日部分应收款项尚未收回主要系海外项目外汇管制影响。
5、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384.591895.39-
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0.30260.311292.131311.44
7-2-18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合计0.30644.903187.521311.44
应收账款余额497271.73425440.11391902.41376653.01
核销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0.00%0.15%0.81%0.3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核销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0.35%、
0.81%、0.15%及0.00%,占比极低,主要系对方破产重整、债务重组或无可供
执行财产的应收账款。
6、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为:(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适用于资信情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的客户;(2)按销售货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综合考虑客户信用期、资信情况、账龄迁徙率等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对应的坏账准备。
(1)环保业务板块
公司环保业务板块主要为环保设备制造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菲达环保电投水电(曾
2025年9月30日
(气、固环保用名:远达环清新环境均值龙净环保账龄板块)保)
1年以内3.00%3.88%0.88%2.59%4.24%
1-2年10.00%8.85%10.00%9.62%9.41%
2-3年20.00%15.74%30.00%21.91%19.66%
3-4年50.00%30.14%50.00%43.38%42.51%
4-5年50.00%48.03%80.00%59.34%81.65%
5年以上50.00%100.00%100.00%83.33%100.00%
整体比例20.58%10.92%17.04%16.18%23.76%菲达环保电投水电(曾
2024年12月31日
(气、固环保用名:远达环清新环境均值龙净环保账龄板块)保)
1年以内3.00%3.88%0.88%2.59%3.86%
1-2年10.00%8.85%10.00%9.62%9.12%
2-3年20.00%15.74%30.00%21.91%19.22%
3-4年50.00%30.14%50.00%43.38%39.61%
4-5年50.00%48.03%80.00%59.34%79.28%
5年以上50.00%100.00%100.00%83.33%100.00%
7-2-19整体比例18.22%10.91%17.04%15.39%19.82%菲达环保电投水电(曾
2023年12月31日
(气、固环保用名:远达环清新环境均值龙净环保账龄板块)保)
1年以内3.00%3.66%0.88%2.51%3.95%
1-2年10.00%8.94%10.00%9.65%8.75%
2-3年20.00%15.93%30.00%21.98%19.62%
3-4年50.00%33.36%50.00%44.45%39.94%
4-5年50.00%55.42%80.00%61.81%77.09%
5年以上50.00%100.00%100.00%83.33%100.00%
整体比例13.34%12.49%17.04%14.29%19.09%菲达环保电投水电(曾
2022年12月31日
(气、固环保用名:远达环清新环境均值龙净环保账龄板块)保)
1年以内3.00%3.39%0.88%2.42%2.91%
1-2年10.00%7.51%10.00%9.17%9.55%
2-3年20.00%14.27%30.00%21.42%19.90%
3-4年50.00%35.01%50.00%45.00%39.71%
4-5年50.00%64.67%80.00%64.89%76.68%
5年以上50.00%100.00%100.00%83.33%100.00%
整体比例17.99%14.27%17.04%16.43%18.05%
注:2025年9月30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采用其2025年半年报披露数据。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新能源业务板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新能源业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2025年9月30日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国轩高科
均值龙净环保账龄(注)(注)(注)
1年以内1.24%5.06%不适用3.15%1.63%
1-2年35.13%20.00%不适用27.57%10.00%
2-3年74.32%50.00%不适用62.16%20.00%
3年以上100.00%100.00%不适用100.00%100.00%
整体比例3.07%7.82%9.71%6.87%1.64%
2024年12月31日国轩高科
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均值龙净环保账龄(注)
1年以内1.37%5.14%不适用3.26%1.06%
1-2年36.07%20.00%不适用28.04%10.00%
2-3年85.71%50.00%不适用67.86%20.00%
7-2-203年以上100.00%100.00%不适用100.00%100.00%
整体比例2.73%6.11%9.77%6.20%1.07%
2023年12月31日国轩高科
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均值龙净环保账龄(注)
1年以内1.68%5.18%不适用3.43%1.01%
1-2年38.87%20.00%不适用29.44%10.00%
2-3年87.13%50.00%不适用68.57%20.00%
3年以上100.00%100.00%不适用100.00%100.00%
整体比例2.97%5.70%8.74%5.80%1.21%
注:2025年9月30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采用其2025年半年报披露数据;国轩高科以信用期是否逾期为基准计提坏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新能源业务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目前客户相对集中稳定,主要与亿纬锂能、紫金矿业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作,客户资信情况良好,款项回收风险较低,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低。
三、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各业务板块的存
货构成、库龄、对应主要项目情况、期后结转及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原材料40731.117.43%32075.136.05%20561.043.56%24287.403.23%
在产品501239.2591.46%464144.0887.55%555484.0296.08%720040.1895.76%
库存商品3117.510.57%30599.975.77%279.290.05%519.380.07%
委托加工物资321.370.06%116.870.02%168.400.03%148.830.02%
发出商品2037.800.37%2998.930.57%1623.680.28%6848.660.91%
合同履约成本566.130.10%187.890.04%21.950.00%74.180.01%
合计548013.17100.00%530122.86100.00%578138.40100.00%751918.6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占存货比例分别为95.76%、96.08%、87.55%及
91.46%,主要系公司环保设备制造业务板块影响。公司环保设备制造涵盖除尘、脱硫、脱硝、电控装置、物料输送等产品,并按照项目制进行管理;期末在产
7-2-21品主要系项目归集的未完工或未调试验收的设备及安装等成本,受环保设备定
制化程度、项目规模、生产与履约周期长等因素影响,从设计、采购、生产、到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最终验收,整个周期可达数月甚至跨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余额占存货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菲达环保(注)91.12%90.44%90.45%90.59%电投水电(曾用名:远达环保)54.09%42.83%40.98%58.93%
(注)
清新环境(注)53.50%57.34%60.03%69.15%
均值66.24%63.54%63.82%72.89%
龙净环保91.46%87.55%96.08%95.76%
注:2025年9月30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采用其2025年半年报披露数据。受电投水电(曾用名:远达环保)、清新环境部分业务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影响,其在产品于合同履约成本或发出商品等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存货账面余额占存货比分别为
72.89%、63.82%、63.54%及66.24%。其中电投水电(曾用名:远达环保)、清
新环境在产品存货账面余额占存货比相对较低,主要系业务结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电投水电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脱硫脱硝电价收入和环保工程收入构成,清新环境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运营服务、工程建设服务和其他构成。公司在产品存货账面余额占存货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菲达环保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结合各业务板块的存货构成、库龄、对应主要项目情况、期后结转
及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各业务板块的存货构成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环保业务板块新能源业务板块存货跌价准存货跌价准项目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约成本减值占比约成本减值占比准备准备
原材料30812.76317.5030495.266.00%9918.352.689915.6643.03%
在产品490865.6215866.45474999.1793.53%10373.6388.5710285.0644.63%
库存商品1454.102.091452.010.29%1663.41798.41865.003.75%
7-2-22环保业务板块新能源业务板块
存货跌价准存货跌价准项目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约成本减值占比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约成本减值占比准备准备
委托加工物资124.8252.2272.600.01%196.55-196.550.85%
发出商品627.13-627.130.12%1410.677.831402.846.09%
合同履约成本187.89-187.890.04%378.24-378.241.64%
合计524072.3216238.26507834.05100.00%23940.85897.4923043.361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环保业务板块新能源业务板块存货跌价准存货跌价准项目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约成本减值占比约成本减值占比准备准备
原材料31151.33317.5030833.836.45%923.792.68921.112.63%
在产品458319.0215208.95443110.0792.74%5825.0586.475738.5816.40%
库存商品784.22-784.220.16%29815.751662.3528153.4080.44%
委托加工物资116.8752.2264.650.01%----
发出商品2807.04-2807.040.59%191.897.83184.060.53%
合同履约成本187.89-187.890.04%----
合计493366.3815578.68477787.70100.00%36756.491759.3434997.151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环保业务板块新能源业务板块存货跌价准存货跌价准项目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约成本减值占比约成本减值占比准备准备
原材料20378.44282.5820095.863.55%182.60-182.607.47%
在产品553223.028876.76544346.2696.09%2261.00-2261.0092.53%
库存商品279.29-279.290.05%----
委托加工物资168.4051.30117.100.02%----
发出商品1623.68-1623.680.29%----
合同履约成本21.95-21.950.00%----
合计575694.809210.65566484.15100.00%2443.60-2443.601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2-23环保业务板块新能源业务板块
存货跌价准存货跌价准项目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账面余备或合同履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价值约成本减值占比额约成本减值占比准备准备
原材料24287.40268.6824018.723.24%----
在产品720040.189384.72710655.4695.74%----
库存商品519.380.00519.380.07%----
委托加工物资148.8316.66132.170.02%----
发出商品6848.660.006848.660.92%----
合同履约成本74.180.0074.180.01%----
合计751918.639670.05742248.58100.00%----
注:2022年,公司新能源业务尚在规划筹备阶段,无相应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环保业务板块中,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占比达到90%以上;在产品主要系在公司生产基地生产或已送货至项目现场而尚未安装调试验收完成的环保设备及其构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中,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占比达到90%以上,其中原材料系磷酸铁锂、铜集流体、人造石墨等;
在产品系已领料尚未生产完成的产品;库存商品系已生产完成存放到仓库中待
售的储能电芯、储能电池模组 PACK 及系统集成等产品。
2、各板块存货的库龄情况
(1)环保业务板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环保业务板块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分别占比95.74%、
96.09%、92.74%、93.53%;公司对在产品按项目归集,核算项目成本,其存货
跌价计提政策采用个别认定法,即针对单个项目,公司结合合同总额、客户资信、累计回款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可变现净值,并以此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定期关注主要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与业务部门了解原因,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测算,根据测算结果考虑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2)新能源业务板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库龄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7-2-24存货账存货跌账面存货账存货跌账面存货账存货跌账面
面余额价准备价值面余额价准备价值面余额价准备价值
1年以内23940.85897.4923043.3636756.491759.3434997.152443.60-2443.60
公司新能源业务存货主要系储能电芯及原材料磷酸铁锂、铜集流体、人造石墨等,公司紧抓市场机遇,产品呈现满产满销的积极态势,产品周转率快,库龄均在一年以内。
3、对应主要项目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主要项目及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时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如下:
7-2-25单位:万元
存货账面余存货跌价库龄情况期后结转情序号项目名称账面价值
额准备(注)况
1项目一13433.65-13433.651-2年尚未确认
2项目二12272.41-12272.412-3年已确认收入
3项目三9315.07-9315.071-2年已确认收入
4项目四9049.51-9049.511年以内尚未确认
5项目五8298.74-8298.741-2年已确认收入
6项目六7807.441649.376158.083年以上尚未确认
7项目七6797.34-6797.341-2年已确认收入
8项目八6429.12-6429.122-3年尚未确认
9项目九6287.10732.005555.103年以上已确认收入
10项目十6266.48-6266.481-2年已确认收入
合计85956.862381.3783575.50--
注:公司项目周期较长,存货按照工程进度陆续投入,库龄按照首次投入时间计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主要项目及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时点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如下:
单位:万元存货账面存货跌价库龄情况序号项目名称账面价值期后结转情况
余额准备(注)
1项目十一15945.271860.5614084.713年以上已确认收入
2项目一11126.76-11126.761-2年尚未确认
3项目十二10603.78-10603.781-2年已确认收入
4项目二8752.45-8752.452-3年已确认收入
5项目十三7996.61-7996.611-2年已确认收入
6项目十四7802.31-7802.311-2年已确认收入
7项目六7769.621649.376120.253年以上尚未确认
8项目十五7293.01184.127108.893年以上已确认收入
9项目三6694.21-6694.211年以内已确认收入
10项目九6184.21-6184.213年以上已确认收入
合计90168.233694.0586474.18--
注:公司项目周期较长,存货按照工程进度陆续投入,库龄按照首次投入时间计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主要项目及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时点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如下:
单位:万元
7-2-26存货账面余存货跌价库龄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账面价值期后结转情况
额准备(注)
1项目十一12688.84-12688.842-3年已确认收入
2项目十六11668.48-11668.482-3年已确认收入
3项目十七11413.26-11413.261年以内已确认收入
4项目十八9686.20-9686.201年以内已确认收入
5项目十九9520.89-9520.891年以内已确认收入
6项目六7765.81-7765.813年以上尚未确认
7项目二十7513.72-7513.721年以内已确认收入
8项目十五7270.08-7270.082-3年已确认收入
9项目二十一7125.56-7125.562-3年已确认收入
10项目二十二7025.78-7025.781年以内已确认收入
合计91678.62-91678.62--
注:公司项目周期较长,存货按照工程进度陆续投入,库龄按照首次投入时间计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主要项目情况及期后结转(统计时点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如下:
单位:万元存货账面存货跌价库龄情况序号项目名称账面价值期后结转情况
余额准备(注)
1项目二十三18957.57-18957.571年以内已确认收入
2项目二十四17154.75-17154.752-3年已确认收入
3项目二十五15827.10-15827.102-3年已确认收入
4项目二十六10006.54-10006.542-3年已确认收入
5项目二十七9730.81-9730.813年以上已确认收入
6项目二十八9598.45-9598.451-2年已确认收入
7项目二十九9397.48-9397.482-3年已确认收入
8项目三十8051.23-8051.231-2年已确认收入
9项目三十一7932.98-7932.983年以上已确认收入
10项目六7751.98-7751.983年以上尚未确认
合计114408.89-114408.89--
注:公司项目周期较长,存货按照工程进度陆续投入,库龄按照首次投入时间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除项目六的业主于2024年资信情况出现恶化且库龄较长,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外,公司其他主要项目期后结转情况优良;针对长期未确认的项目,公司定期与业务部门了解原因,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测算并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7-2-274、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1)环保业务板块
环保业务板块存货主要由在产品构成,存货跌价计提政策为个别认定法,即针对单个项目,公司结合合同总额、客户资信、累计回款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可变现净值,并以此计算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环保业务板块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31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日
菲达环保(注)15.80%22.27%18.10%19.89%电投水电(曾用名:远达环保)---0.36%
(注)
清新环境(注)4.18%3.77%5.52%3.03%
均值9.99%13.02%11.81%7.76%
龙净环保3.10%3.16%1.60%1.29%
注:2025年9月30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采用其2025年半年报披露数据。
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主要系菲达环保以前年度受个别境外重大项目客户破产清算影响,对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尚未转销,导致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高。公司已按照存货跌价计提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新能源业务板块
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存货主要由储能电芯构成,其跌价计提政策为根据合理的方法确定预计售价,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照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宁德时代(注)9.11%9.20%
亿纬锂能(注)4.49%6.86%
7-2-28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国轩高科(注)3.35%4.92%
均值5.65%6.99%
龙净环保3.75%4.79%
注:2025年9月30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采用其2025年半年报披露数据。
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初步布局储能行业,并与亿纬锂能达成战略合作,产品类型较为单一,客群集中度高,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毛利率符合预期,储能电芯达到满产满销的积极态势。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的事项一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等财务信息,查看收入结构,统计报告期
内各业务板块数据,分析收入结构波动原因;
2、获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相关政策、行业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公司
相关人员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在行业的整体情况及业绩波动的合理性;
3、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统计新能源业务的具体构成,分析发行人储
能业务整体情况和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合理性。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的事项二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复核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发行人按销售货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选取的模型或方法是否恰当,计算过程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2、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统计表,按业务板块区分应收账款余额,并与
相关人了解各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收入比例变动的原因,分析合理性;
7-2-293、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公开渠道了解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复核主要客户
的坏账计提方法是否恰当;
4、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核销情况统计表,分析对应收账款的影响;
5、获取各业务板块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财务信息,分析发行人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综合评价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的事项三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获取报告期各期末主要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检查计算过程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2、获取发行人定期报告、存货明细等相关数据,并与相关人员了解报告期
内发行人存货中在产品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发行人的存货明细,计算存货结构及变动情况,分析存货结构变动
原因是否合理;
4、获取发行人存货库龄明细表,了解存货库龄结构,分析主要项目结存情
况及期后结转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5、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财务信息,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
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综合评价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从财务角度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设备制造业务收入占比下降,主要受钢铁、水泥等行业表现疲软所影响;新能源业务收入占比上升,主要系公司确立了“环保+新
7-2-30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随着储能业务及绿电业务开展,收入规模提升明显。
发行人各业务类型收入结构变动情况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储能业务收入占比上升,具有合理性。
2、从业务板块层面,发行人环保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收入的比
例增加主要系发行人在每年第四季回款较多的影响;发行人新能源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收入的比例变动主要受部分海外项目因外汇管制回款较慢影响。
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收入的比例增加,与实际业务情况基本一致,未见重大异常。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客户资信及回款风险发生显著不利变化的,发行人将其分类为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且计提比例处于高比例区间;对资信正常的客户,发行人将其分类为按销售货款组合,并选择恰当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或方法计算坏账准备金额;分析发行人期后回款及核销情况对应收账款的影响,未见重大异常;
发行人环保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但新能源业务板块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受客户集中度和资信情况影响,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计提充分。
3、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中在产品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系环保设备行业
特性和公司项目特点导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有合理性。发行人环保业务板块的存货主要由在产品构成,主要项目中存在业主资信情况恶化且库龄长的项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余主要项目均根据合同的要求陆续结转。新能源业务板块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且库龄均在1年以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均按照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环保业务板块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受同行业可比公司菲达环保以前年度个别境外重大项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未转销的影响,新能源业务板块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产品类型较为单一,客群集中度高,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毛利率符合预期等因素影响,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充分。
7-2-31问题3.其他
3.1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是否属于严重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2)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相关事项是否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是否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
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一)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2025修正)》(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项:
关于第十条“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第十一条“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理解与适用规定:“(一)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1.‘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2.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的情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二)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对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需根据行为性质、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原则上构成严重损害社会公共
7-2-32利益的违法行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原则上构成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属于严重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指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合并口径相关指标5%以上的境内子公司)共涉及6项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处罚对象处罚时间处罚事由号书》文号(元)(青黄)应急罚
未如实记录米学宁、张平辉
1 发行人 2022.03.08 〔2022〕DJKGM- 20000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004号
华乐合金项目部使用汽车吊(苏连云)应急机起吊吊篮载人进行作业,
2发行人2022.12.1326000
罚〔2022〕43号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现场未见监护人中国证监会福建
3发行人2023.07.07监管局〔2023〕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1000000
号
(包)应急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
4脱硫脱硝2022.06.07〔2022〕执3-17-培训情况,未按照规定对有65000
1-1号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鲁淄桓)应急
5脱硫脱硝2022.10.17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20000
罚〔2022〕127号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上海龙净环保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
(滁)应急罚
6科技工程有限2022.03.28塑自备热电厂发生一起闪爆820000
〔2022〕2-8号公司事故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涉及上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于2022年3月受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罚款处罚情况
2022年3月16日,青岛市黄岛区应急管理局作出(青黄)应急罚告〔2022〕
DJKGM-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未如实记录米学宁安全生产教育和7-2-33培训情况(米学宁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未如实记录培训学时、成绩只记录合格米学宁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试卷未如实记录)、未如实记录张平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张平辉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未如实记录培训学时、成绩只记录合格张平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试卷未如实记录),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发行人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在青岛市黄岛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发行人已积极整改并及时足额缴清了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之规定,发行人所受行政处罚金额为二万元,处罚金额较低,且未因逾期未改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综上,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于2022年12月受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罚款处罚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连云)应急罚〔2022〕
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华乐合金项目部使用汽车吊机起吊吊篮载人进行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现场未见监护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发行人罚款二万六千元的行政处罚。在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发行人已积极整改并及时足额缴清了罚款。
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危险作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
7-2-34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发行人所受行政处罚金额为二万六千元,处罚金额较低,且未因逾期未改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综上,公司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发行人于2023年7月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受到罚款处罚情况2023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达编号为〔2023〕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1年4月至9月期间,在发行人原实际控制人吴洁指使下,发行人以支付工程项目预付工程款、土地收购预付款、股权收购款的名义划出资金,并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最终划转至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龙净集团有限公
司、福建阳光科教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导致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43220万元。发行人未在2021年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该事项,存在重大遗漏。发行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对发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发行人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关于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是否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
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根据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的行为性质、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影响等,综合分析如下: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违法须强制退市。发行人未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上交所等有权监管部门要求强制退市,即发行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5.1条、第9.5.2条等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
(2)在前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并未作
出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同时,《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7-2-35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就发行人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处罚,即是按照法定罚款金额区间的最低标准进行处罚,可见有权监管机关不认为发行人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发行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已及时足额缴清了罚款。
(3)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净环保原实际控制人吴洁是本案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是本案直接责任人员,上述人员指使或配合实施股东资金占用,导致龙净环保信息披露违法,发行人自身不存在主观恶意。
(4)发行人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是在紫金矿业收购取得公司控制权以前,龙净环保原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策划实施股东资金占用所致。在紫金矿业收购取得公司控制权后,发行人原相关股东关联方已清偿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变更;发行人受到行政处罚的时任董事长、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已全部离职。
(5)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190号):发行人前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及利息
已于2022年10月全额偿还完毕;同时,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采取了内部控制整改措施;发行人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6)上述行政处罚发生后,发行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机关的相关要求切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同时,发行人已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日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及履职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由于紫金矿业在收购龙净环保的方案和协议中,对发行人原控股股东
解除资金占用做出了相关安排,发行人上述信息披露违规揭露日前后的股票交易
7-2-36价格未出现明显下跌。因此,发行人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未导致投资者诉讼或索赔,未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未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
综上,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脱硫脱硝于2022年6月受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罚款处罚情况
2022年6月7日,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包)应急罚〔2022〕执3-17-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脱硫脱硝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抽查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包钢运营部员工王志成、王丽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未记录安全培训学时)、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抽查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包钢运营部编号为EQ0/03004ZD-388有限空间作业票,无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脱硫脱硝合并处以罚款六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在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脱硫脱硝已积极整改并及时足额缴清了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之规定,脱硫脱硝所受行政处罚的金额合计为6.5万元,处罚金额较低,且未因逾期未改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7-2-37综上,脱硫脱硝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
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5、脱硫脱硝于2022年10月受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罚款处罚情况
2022年10月17日,桓台县应急管理局作出(鲁淄桓)应急罚〔2022〕12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脱硫脱硝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查看编号为0004181高处作业票,2022年8月份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徐吉红在施工现场进行钢架及墙板、吸收塔简体焊接安装作业的高处作业,未取得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资格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桓台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应急发〔2022〕1号)第97条第1档的规定,给予脱硫脱硝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在桓台县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脱硫脱硝已积极整改并及时足额缴清了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以及《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应急发〔2022〕1号)第97条第1档:“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涉及1人或者3次以下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脱硫脱硝所受行政处罚的金额为2万元,系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处罚裁量的最低档进行处罚,处罚金额较低,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综上,脱硫脱硝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7-2-386、上海龙净工程于2021年4月受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罚款处罚情况
2021年4月7日,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发生
一起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2022年3月28日,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滁)应急罚〔2022〕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净工程)对浆液制备存储区的危险因素辨识存在疏漏,对公司华塑项目部管理不到位,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动火作业审批不规范动火作业前,未按照规定对事故储罐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上海龙净工程罚款八十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在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上海龙净工程按时缴纳了罚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涉及人员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属于“较大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就上海龙净工程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八十二万元罚款处罚,即并未按照法定罚款金额区间的最高标准进行处罚。在前述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亦并未作出上海龙净工程上述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此外,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9月13日出具《证明》,认定该行政处罚所涉事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上海龙净工程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违法事实、处
罚依据、处罚金额、相关主体的整改情况报告以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就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均已按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缴纳了罚款,同时立即就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并且取得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7-2-39的认可。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均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均不构成《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上市公司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者未来持续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相关事项是
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相关事项
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作为被告涉案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共有3起,未涉及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原告被告案件概况及进展号
2021年11月25日、26日,原告与被告威远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蓝鼎公司”)签订了《1#烧结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BOT 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及《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1#烧结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项目合同约定由被告威远蓝鼎公司承包原告的“1#烧结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含税总价为119372500元;建设工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8个月。项目合同和技术协议签订后,经原告允许,被告威远蓝鼎威远蓝鼎环保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28日将项目分别分包给了发行人和科技有限公
成渝钒钛科武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龙净”),而直
1司、发行人、技有限公司至2023年8月31日原告才接收到被告威远蓝鼎公司移交的完武汉龙净环保工项目,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暴露了诸多问题。后原告以建设工科技有限公司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诉请至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案号:(2023)川1024民初3192号),要求判令被告威远蓝鼎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工期延期违约金19180000元;判令被告威远蓝鼎公司立即向原告赔偿工程质量损失4800000元;判令被告威远蓝鼎公司立即向原告赔偿能耗损失30585333元;判令被告发行人和武汉龙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金额合计
54565333元。该案已于2023年11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后
因设计方案造价费用的司法鉴定问题,于2026年1月4日再次开庭,目前该案尚未判决。
2021年11月,案外人威远蓝鼎公司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西昌市蓝鼎 武汉龙净环保 签订《1#烧结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BOT 合
2环保科技有科技有限公同》,承包1#烧结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
限公司司、发行人设及运营。随后,被告武汉龙净欲承包改造项目脱硝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采购部分,但因被告武汉龙净缺乏改造项目
7-2-40序
原告被告案件概况及进展号
设计所必须具备的资质,遂提出将改造项目承包内容进行拆分,改造项目中设计等部分工作由本案第三人发行人与威远蓝鼎公司签订协议,而设备采购部分则由被告武汉龙净签订协议,由二公司共同向威远蓝鼎公司承包履行改造项目。经各方多轮磋商,将改造项目所涉建设内容拆分为以下三个合同:
(1)威远蓝鼎公司与本案第三人发行人就改造项目设计、安装部分签订《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烧结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安装、调试服务商务合同》及相应附件;(2)威远蓝鼎公司与被告武汉龙净就脱硝系统设备供
货部分签订《买卖合同》及附件;(3)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
脱硝系统核心设备(增压风机、湿电、GGH)供货则由被告武
汉龙净与原告签订《买卖合同》及附件。以上合同内容共同构成了被告武汉龙净及本案第三人发行人共同承包改造项目的完整合同内容。后因采购设备质量问题,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诉请至西昌市人民法院(案号:(2025)川3401民初4454号),要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经支付的款项2100万元;判令被
告向原告赔偿因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共计2337.87万元;上述
金额合计 4437.87 万元。因本案案涉合同的 GGH、湿电系统设备性能指标等均在(2023)川1024民初3192号案件鉴定范围内,该鉴定结论涉及本案设备的质量问题认定及责任认定,故依据原告申请,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9日作
出(2025)川3401民初445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本
案中止审理,待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020年11月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废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土建施工分包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将位于内蒙古包头市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厂区内的“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废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十建施工分包工程”分包予原
告负责施工,合同暂定价2800万元。后因工程范围扩大,原告与被告签订《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废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土建施工分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增加地下管网改造、地基处福建中能通发行人、内蒙
理换填、管道施工等施工内容,增加工程量含税暂估金额为
3建设工程有古包钢钢联股
3400000元。后双方因结算工程款问题产生争议,原告以建设
限公司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诉请至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案
号(2024)内0203民初10268号),要求判令被告发行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0065774.08元及利息。该案已于2025年4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后根据原告的申请,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1月18日作出(2024)内0203民初102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
经核查,上述3宗未决民事诉讼案件的涉案金额合计为119009807.08元,占发行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按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的比例仅为1.17%,占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1.19%,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小。因此,上述诉讼均不会对发行人资产状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7-2-41(二)相关事项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
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上述诉讼案件中,公司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与西昌市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一审中止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胜诉、败诉可能性,预期损失无法可靠计量,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公司与福建中能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中,对方已被法院准许撤诉。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的事项一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络公开渠道进行检索,并核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核实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查阅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支付凭证等行政
处罚案件材料;
3、查阅发行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4、查阅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所涉事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证明》;
5、对照《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
二项的相关规定对有关处罚事项进行逐项确认。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的事项二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络公开渠道进行检索,并查阅发行人截至报告期末的未决诉讼、仲裁统计表,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核实发行人截至报告期末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7-2-422、查阅相关案件的法院传票、立案通知书、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律
师代理词、证据材料、判决书等诉讼材料;
3、问询发行人相关法务人员,了解相关案件信息和最新进展、发行人经办
律师或公司法务对诉讼案件的判断,论证涉诉事项对发行人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影响程度;
4、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了解发行人关于预计负债相关的会计政策;了解
发行人经办律师或公司法务对诉讼案件的判断,复核发行人相关预计负债计提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从财务角度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均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均不构成《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上市公司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
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者未来持续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作为被告的前述未决诉讼涉诉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未决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预计负债已计提充分。
3.3请发行人说明:(1)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
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
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2)结合货币资金余额、日
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及占比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2-43【发行人说明】一、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
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一)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5年4月24日)至今,公司不存在也未计划开展投资类金融业务或金融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
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环保和新能源两大板块,环保板块主营产品包括除尘、脱硫、脱硝、电控装置、物料输送等系列环保设备并提供环保资产运营服务;新能
源板块主营产品包括绿电项目运营、储能电芯、储能电池模组 PACK 及系统集成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主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进行类金融业务或金融业务,亦无拟实施类金融业务或金融业务的计划。
2、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增参股公司北京吉泰同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吉泰智能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投资概算范围内决策后续具体事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507.50万元,通过受让吉泰智能部分原股东股权并同时对标的公司增资的方式,取得吉泰智能20%的股份。
7-2-44吉泰智能业务情况、公司与吉泰智能的合作背景及合作情况、具体业务协同及未
来合作预期等情况具体如下:
(1)吉泰智能业务情况吉泰智能主营业务系针对能源行业高空高危作业场景提供集“监、诊、检、巡、安”于一体的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核心产品包括爬壁机器人及智能运维软件等。
(2)公司与吉泰智能的合作背景及合作情况
中国是全球拥有能源大型关键设施最多的国家,细分场景多、设备昂贵、维护生命周期长,需周期性作业,具有高空高危高难度运维特征,在传统高危行业,机器人替代人是未来明确的发展趋势。在公司环保设备检测运维领域,传统人工作业的方式有效率低、准确率低、安全性低、成本高、耗时多等核心痛点。而吉泰智能以电厂最核心的锅炉设备和风电塔筒为切入点,以先进自研的爬壁检测机器人,结合 AI 缺陷样本集、训练集、缺陷诊断模型算法,以及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智能运维软件,帮助传统人工高空高危检测作业升级,实现能源大型关键设施“接触式缺陷自主检测、识别、诊断到预测的端到端管理”。
基于上述合作背景,2024年12月,公司与吉泰智能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安吉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除尘器清灰机器人技术开发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委托吉泰智能全资子公司开发除尘清灰机器人,双方合作期限约定为10年。
随着双方合作研发的推进及业务交流的加深,公司于2025年5月决定投资吉泰智能,为双方业务赋能。投资后,公司派驻董事、高级副总裁陈晓雷先生兼任吉泰智能董事,参与吉泰智能经营决策。
(3)具体业务协同
公司与吉泰智能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业务赋能情形:
1)加快公司传统环保装备智能化升级
基于吉泰智能 AI 驱动的缺陷数据、模型、算法以及机器人控制技术可加快
传统环保装备智能化升级,公司已经和吉泰智能开展研发合作,拟提高除尘设备
7-2-45检修效率。公司环保设备产品结构复杂、维护环节多,脱硫塔等智能化升级的需
求多、市场空间广阔。同时,公司管带智能巡检、电厂智慧环保岛控制等产品应用场景都可结合吉泰智能的 AI 技术进行产品升级和重构。
2)助力吉泰智能锅炉智能运维市场开拓
吉泰智能的锅炉爬壁机器人及数字孪生运维平台等核心产品的技术水平较高,但大规模市场推广、服务网络搭建尚在起步阶段。公司深厚的客户资源和全国性体系化团队网络,有助于与吉泰智能形成“新产品+成熟渠道”的业务协同效应,助力吉泰智能加速开拓智能运维市场。
3)联合开发智能矿山应用场景
结合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打造智慧矿山的契机及其丰富的应用场景,双方可在矿井自适应通信中继网络部署、爆破工作面自主作业、深部矿井环境综合监
测、井下狭小空间设备检修与故障排查等高危环境作业方面,以及在矿井事故救援与应急响应方面,有针对性的开展联合研发和推广应用。
(4)未来合作预期
除继续推进研发合作外,公司计划2026年将向吉泰智能规模化采购机器人产品,采购金额已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中进行披露,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因此,公司该项投资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3、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际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4、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增资金拆借的情况,亦无拟实施资金拆借的计划。
7-2-465、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形式借与他人的情况,亦无拟实施委托贷款的计划。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等安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万美元机构名称产品名称币种合同金额利率收益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实际购买日浙商银行福州
定期存款美元5004.32%保本保收益2025-5-302025-8-302025-5-30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美元45004.21%保本保收益2025-7-212026-1-212025-7-21龙岩分行招商银行龙岩
定期存款美元5004.31%保本保收益2025-7-232025-10-232025-7-23新罗支行恒丰银行龙岩
定期存款美元9504.40%保本保收益2025-8-12025-11-12025-8-1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美元10004.14%保本保收益2025-9-42026-3-42025-9-4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龙岩金融中心定期存款美元5004.38%保本保收益2025-9-242025-10-202025-9-24支行浙商银行福州
定期存款美元3004.03%保本保收益2025-10-152025-11-172025-10-15分行招商银行龙岩
定期存款美元5003.85%保本保收益2025-10-242026-1-242025-10-24新罗支行恒丰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40001.90%保本保收益2025-9-82025-12-172025-11-6分行恒丰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40001.90%保本保收益2025-9-112025-12-172025-11-6分行福建海峡银行
大额存单人民币60002.60%保本保收益2024-4-302026-4-302025-11-28龙岩分行福建海峡银行
大额存单人民币60002.10%保本保收益2024-12-272026-12-272025-12-4龙岩分行恒丰银行龙岩
定期存款美元9753.79%保本保收益2025-12-172026-3-172025-12-17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美元46003.63%保本保收益2026-1-212026-7-212026-1-21龙岩分行
2)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7-2-472025年下半年以来,碳酸锂价格波动上涨,使得公司采购磷酸铁锂的成本增加。公司基于未来碳酸锂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借鉴储能电池产业链内其他上市公司的普遍做法,开展商品期货交易。公司已制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5年12月以来,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主要系广期所碳酸锂期货,公司结合储能电芯订单价格、原材料到货时间预计、碳酸锂市场价格、碳酸锂期货价格,买入及交割碳酸锂期货,交易均以现金进行差额结算。
*公司通过交易碳酸锂期货对冲磷酸铁锂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合理性
磷酸铁锂为公司储能电芯产品主要原材料,用量大且单位成本高。碳酸锂系生产磷酸铁锂的核心原材料,其成本占比约为72%。2020年9月以来磷酸铁锂与碳酸锂的价格走势如下:
碳酸锂与磷酸铁锂市场价格(万元/吨)
6020
5016
40
12
30
8
20
104
00
2020-09-172021-09-172022-09-172023-09-172024-09-172025-09-17
碳酸锂磷酸铁锂
基于市场上无磷酸铁锂套期工具,而碳酸锂与磷酸铁锂价格波动高度一致,公司于2025年12月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碳酸锂系广期所上市的成熟稳定的套期工具,根据公开信息披露,天合光能、特变电工、阿特斯、鹏辉能源、孚能科技、湖南裕能、亿纬锂能、天力锂能、融捷股份、多氟多、盟固利、江特
电机、南华生物、天赐材料、天际股份、新宙邦等,业务范围涵盖储能电池上游
7-2-48材料、中游电池、下游储能集成商的企业,均开展了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因此公司选择通过锁定碳酸锂价格来间接对冲磷酸铁锂成本具有合理性。
*公司碳酸锂期货交易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初,公司结合目前经营情况,预计每年需购入约2万吨磷酸铁锂材料。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及湖南裕能、富临精工披露数据,生产1吨磷酸铁锂约消耗碳酸锂0.25吨,公司预计每年采购2万吨磷酸铁锂对应约5000吨碳酸锂材料、月均约417吨碳酸锂材料。当月,公司陆续买入140手(1手为1吨)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比例为33.57%。根据期后统计数据,当月公司实际采购
1608吨磷酸铁锂材料,对应约402吨碳酸锂材料,实际情况与公司预计情况较为一致。公司处于初步尝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阶段,整体交易规模较小、套期保值比例较低。
综上,公司从事期货交易主要系为合理规避与经营相关的风险而进行的套期保值,不属于为获取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也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因此,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亦无拟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计划。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最近一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可能被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资产科目及相关认定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属于财财务性投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序号项目账面价值务性投资资金额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1其他应收款18460.65否--
7-2-49是否属于财财务性投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务性投资资金额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23614.02否--
产
3其他流动资产276987.25否--
4债权投资17422.31否--
5长期股权投资17591.65部分6420.300.60%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96.67是596.670.06%
7其他非流动资产50781.16否--
合计7016.970.66%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保证金、押金等10342.92
备用金(含工程项目备用金)7517.53
代收代付款项3567.15
应收征地及拆迁补助款尾款220.00
其他1753.01
账面余额23400.61
减:坏账准备4939.96
账面价值18460.65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8460.65万元,主要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代收代付款项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4658.75
减:减值准备1044.73
账面价值3614.02
7-2-50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614.02万元,主要为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应收款项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银行产品225215.87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48577.34
预缴所得税1147.06
预缴其他税费2008.18利(贴)息未确认损益38.82
合计276987.25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76987.25万元,主要为银行产品、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预缴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等。银行产品主要系公司持有意图为未来12个月内转让或提前支取的大额存单及一年内到期的
定期存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万美元机构名称产品名称币种合同金额利率收益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实际购买日上海浦东发展
大额存单人民币50002.90%保本保收益2023-8-312026-8-312023-8-31银行龙岩分行福建海峡银行
大额存单人民币267003.10%保本保收益2024-1-102027-1-102024-1-10龙岩分行华夏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3.10%保本保收益2023-8-112026-8-112024-3-26分行厦门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50003.05%保本保收益2024-3-272027-3-272024-3-27分行厦门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3.05%保本保收益2024-4-32027-4-32024-4-3分行浙商银行福州
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2.50%保本保收益2024-6-252027-6-252024-6-25分行恒丰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2.75%保本保收益2024-7-192027-7-192024-7-19分行恒丰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2.75%保本保收益2024-8-12027-8-12024-8-1分行恒丰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2.75%保本保收益2024-8-12027-8-12024-8-1分行福建龙岩农村
大额存单人民币50003.55%保本保收益2024-9-242027-9-242024-9-24商业银行
7-2-51机构名称产品名称币种合同金额利率收益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实际购买日
福建龙岩农村
大额存单人民币50003.55%保本保收益2024-10-162027-10-162024-10-16商业银行恒丰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50002.75%保本保收益2024-5-162027-5-162024-11-14分行恒丰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40002.75%保本保收益2024-5-142027-5-142024-11-28分行恒丰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2.50%保本保收益2024-12-192027-12-192024-12-19分行恒丰银行龙岩
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2.40%保本保收益2025-1-152028-1-152025-1-15分行浙商银行福州
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2.25%保本保收益2025-1-152028-1-152025-1-15分行福建海峡银行
大额存单人民币30002.60%保本保收益2025-3-262026-6-122025-3-26龙岩分行福建海峡银行
大额存单人民币50002.30%保本保收益2025-4-12027-4-12025-4-1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龙岩金融中心大额存单人民币30002.90%保本保收益2023-8-162026-8-162024-3-12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龙岩金融中心大额存单人民币30002.90%保本保收益2023-8-162026-8-162024-3-13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龙岩金融中心大额存单人民币30002.90%保本保收益2023-8-162026-8-162024-3-14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龙岩金融中心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2.90%保本保收益2023-8-162026-8-162024-3-15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龙岩金融中心大额存单人民币20002.90%保本保收益2023-8-212026-8-212024-3-15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龙岩金融中心大额存单人民币30002.90%保本保收益2023-8-212026-8-212024-3-16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龙岩金融中心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3.10%保本保收益2023-6-12026-6-12025-1-26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美元45004.21%保本保收益2025-7-212026-1-212025-7-21龙岩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美元10004.14%保本保收益2025-9-42026-3-42025-9-4龙岩分行
上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保收益型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债权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7422.31万元,系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机构名称产品名称币种合同金额利率收益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实际购买日
7-2-52机构名称产品名称币种合同金额利率收益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实际购买日
恒丰银行龙岩
定期存款人民币100002.75%保本保收益2024-9-232027-9-232024-9-23分行浙商银行福州
定期存款人民币70002.25%保本保收益2024-11-212027-11-212024-11-21分行
上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保收益型定期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7591.65万元,主要为对龙净科瑞、龙净量道、吉泰智能、湖南创远的股权投资,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属于
序被投资单投资目的、与公司业持股比例账面价值主营业务财务性投号位务协同关系资为公司提供陶瓷滤管等材料,属于公司环保设备产业链的上
陶瓷纤维复合过滤游。报告期内,公司
1龙净科瑞50.00%2921.94器材的研发、生向龙净科瑞采购金额否
产、销售及维护分别为3883.55万
元、2972.28万元、
2349.20万元和349.03
万元
2022年,公司基于新
能源业务发展战略,与量道(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
储能电池制造及销设立龙净量道,龙净
2龙净量道49.00%581.91否售,储能技术服务量道已经建成投产年产 1GWh 锂电储能系统项目,公司2024年向其采购6.86万元锂离子电芯参见本题回复之提供集“监、诊、“(一)自本次董事检、巡、安”于一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
体的全生命周期智今,公司实施或拟实3吉泰智能20.00%7667.50能运维产品及服施财务性投资(含类否务,核心产品包括金融业务)的具体情爬壁机器人及智能况”之“2、与公司主运维软件等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集采矿工艺、智能主营业务及产品与公
4湖南创远15.87%6420.30是
装备、集控平台于司主营业务关联度较
7-2-53是否属于
序被投资单投资目的、与公司业持股比例账面价值主营业务财务性投号位务协同关系资一体,实现智能装低备自主作业的矿山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合计17591.65///
湖南创远是一家集采矿工艺、智能装备、集控平台于一体,提供智能装备自主作业的矿山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矿山装备品类齐全,覆盖矿山“开拓”、“采准”、“切割”、“回采”全过程的智能化作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地下矿山开采等领域。长期来看,公司对湖南创远的投资是为了打造矿山开采绿色智能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可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一站式服务需求。但湖南创远主营业务及产品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关联度较低,且预计短期内没有业务往来。谨慎起见,公司将对湖南创远的投资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对湖南创远投资的账面价值为6420.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60%。
综上,除了对湖南创远的投资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外,其他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业务协同等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596.67万元,为对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系公司债转股形成的股权投资。考虑到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黑色金属冶炼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联度较低,因此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6%。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7-2-54项目金额
合同资产46358.60
长期资产款7672.95
账面余额54031.55
减值准备3250.39
账面价值50781.16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50781.16万元,主要由合同资产和长期资产款构成,长期资产款系公司预付的长期资产款项,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存在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7016.97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0.66%,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二、结合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缺口等情况,公司模拟测算了未来三年资金缺口情况,预计未来三年总体资金缺口为219738.04万元,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类别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货币资金余额1218847.02
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余额2242638.17可自由支
使用受限货币资金314355.88配资金
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4-
2025年9月末可自由支配资金5=1+2-3-4447129.31
未来三年
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439223.39新增资金
最低现金保有量7210164.95
未来三年最低现金保有量增加额8117807.96未来三年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9174601.16资金需求
未来三年偿还有息负债利息1042856.52
未来三年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11565542.63
7-2-55类别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未来三年总资金需求12=7+8+9+10+111110973.22
未来三年总体资金缺口13=12-5-6224620.52
注:以下假设仅为本次发行中模拟测算未来三年资金缺口使用,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三年盈利情况的承诺。
(一)期末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18847.02万元,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余额(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银行产品、债权投资)为242638.17万元,均系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使用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14355.88万元,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保证金。因此,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为447129.31万元。
(二)未来三年新增经营流入资金
2022年至2024年,由于公司环保板块业务收缩及控制,公司营业收入小幅下降。2025年以来,公司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
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09%。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三年内新能
源业务仍将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8%、15%、15%。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2%、
15.55%、21.73%和9.73%。2023年和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在环保业务板块加强合同风险管控、对未达公司毛利率控制线及垫资合同项目进行了严控收缩,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快速增加,进而出现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变动相错配。2025年1-9月,得益于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占比快速提升,且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基于公司收入结构变动及不同板块业务现金流特性差异,采用202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9.73%的基础上增加10%,
即采用10.70%来测算未来三年新增经营流入资金情况。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E 2026E 2027E
预计营业收入1182292.031359635.841563581.21
7-2-56项 目 2025E 2026E 2027E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
10.70%10.70%10.70%
入的比重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26486.22145459.15167278.0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439223.39
根据上述测算,预计未来三年新增经营流入资金为439223.39万元。
(三)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公司管理层一般会保有3-4个月经营所需现金支出。2025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40424.15万元,月均支出60047.13万元。因此,以3.5个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10164.95万元作为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该最低现金保有量低于
2025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18847.02万元,较为合理。
(四)未来三年最低现金保有量增加额假设公司未来三年最低现金保有量在2025年9月30日最低现金保有量的基
础上和营业收入同比例增长,即增长率为18%、15%、15%,则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金额为117807.96万元。
(五)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近年来,公司持续进行现金分红,未来期间预计仍将进行一定比例现金分红,未来三年该部分资金需求约129789.29万元。2025年1-9月,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占比快速提升,且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基于公司收入结构变动及不同板块业务利润率差异,假设未来期间营业收入增长率按照18%、15%、15%测算,未来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
营业收入比例9.93%测算,未来期间现金分红采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2.82%的比例进行测算,则预计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所需资金为174601.16万元,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E 2026E 2027E
7-2-57项 目 2025E 2026E 2027E
预计营业收入1182292.031359635.841563581.21
现金分红50281.1157823.2866496.77
现金分红总计174601.15
注:上述未来期间营业收入、现金分红等数据是基于公司历史经营业绩指标及变动、过
往分红情况、分红规划等假设基础上测算后的结果,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和分红的预判及承诺。
(六)未来三年偿还有息负债利息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有息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81467.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5351.80
长期借款265727.58
租赁负债3636.21
合计476183.55按照2025年9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 LPR3.00%测算,发行人未来三年偿还上述有息负债的利息支出金额合计约为42856.52万元。
(七)未来三年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麻米措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站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投资建设刚果(金)凯兰庚水电站项目的议案》,上述项目投资金额分别为239100.00万元和
283509.45万元。此外,公司经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审议决定投资建设圭亚那奥罗
拉金矿二期扩容光储项目、巴彦淖尔 70MW 风电项目及苏里南罗斯贝尔金矿
25MWP 光储项目,上述项目未来仍需投入资金 42933.18 万元。上述项目合计未
来三年需投入资金为565542.63万元。
7-2-58综上,综合考虑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缺口等情况,公司
预计未来三年总体资金缺口为224620.52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及占比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实际投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7958.2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0日到账。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9572.81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1614.58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额197958.2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139128.54
补充流动资金70444.27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1614.58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公司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7958.23万元,投向调整后,相关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实际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
1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44609.02
2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12073.76
3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 75524.58
4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6921.18
5补充流动资金【注】58829.69
合计197958.23
7-2-59注: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扣除了利息收入净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及占比具体情况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之规定:“(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调整后,各项目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列示如下:
1、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1建筑工程费40323.23否
2安装工程费2748.64否
3设备购置费175.80否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61.35否
合计44609.02
注:该项目总包合同较多,工程建筑费包含了部分设备购置费。
2、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1建筑工程费7221.21否
2安装工程费139.99否
3设备购置费4626.20否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36否
合计12073.76
3、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1建筑工程费62307.51否
2设备购置费10042.23否
7-2-60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3.02否
4土地费1731.81否
合计75524.58
4、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1建筑工程费2249.64否
2安装工程费161.25否
3设备购置费4347.74否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44否
5材料货款34.27是
6其他28.85是
合计6921.18
其中:非资本性支出63.11综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实际投资项目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1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2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3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 -
4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目63.11
5补充流动资金(扣利息)58829.69
合计58892.80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7958.23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58892.8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29.75%。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的事项一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7-2-611、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核
查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对外投资情况,核查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度,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查阅公司理财产品购买明细,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相
关资产科目的情况,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进行分析判断。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的事项二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相关财务数据,获取公司未来三年日常经营积累、最
低现金保有量要求、预计现金分红、偿还有息负债利息、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金
额的测算过程,分析合理性;
2、查阅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投资与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的投资
项目和投资内容。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发行人说明中的事项三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查阅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查看了前次募投项目使用
及实际投向情况;
2、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非资本性支出和资本性支
出的相关规定;
3、获取募集资金账户支出明细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前次募集资金中关于非
资本性支出的分类,判断分类是否恰当;
4、对前次募集资金中归属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进行统计,计算非资本性
支出在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中的占比。
7-2-62二、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从财务角度申报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
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存在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7016.97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0.66%,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2、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未来期间公司资金缺口,本次募集资
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3、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7958.23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58892.8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29.75%。
7-2-63(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361Z0057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张立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东阳
中国·北京
2026年1月28日
7-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