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证券简称:龙净环保公告编号:2025-04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购买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3660700股、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4471900股,合计购买总数
8132600股。以上股票锁定期24个月,即于2023年6月8日解禁,存续期48个月,即于2025年6月6日到期。公司拟将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6个月,即存续期从2025年6月6日延长至2025年12月6日。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二、审议:《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炜先生、董事张原先生、董事丘寿才先生、董事陈晓雷先生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