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证券简称:龙净环保公告编号:2026-05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由11.95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做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2月10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龙净环保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龙国资〔2025〕1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3月7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7、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后,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2.23元/股调整为11.95元/股。
8、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作出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9、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9月18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以2025年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2026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5月19日。
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构成差异化分红,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后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379元。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目前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权益分派(派息)完成后股票期权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95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方法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