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严格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方国兵、张利军、周献慧、董事顾建国、陈云光,主任委员为方国兵。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并对议案投了赞成票,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2025年3月29日1、《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3、《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的议计委员会第十三案》次会议
4、《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2025年4月20日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计委员会第十四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次会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9、《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6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审
1、《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五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次会议
2025年8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审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计委员会第十六
2、《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次会议
2025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七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次会议
2025年12月27日1、《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计委员会第十八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次会议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对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同意将各期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审计委员会与公司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报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面谈,协商确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完成进度跟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展情况,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审阅了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2、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年初提交的内部审计计划,并认可了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其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审阅其审计工作报告和其他工作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全面的治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同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加强与会计师、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就年度
审计计划的沟通;在年审过程中,督促审计小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与会计师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通过良好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依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
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促进公司稳健、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