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玮先生、谢玉玲女士和张耕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玮先生担任。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玮先生、谢玉玲女士和韩志军先生担任,召集人为周玮先生。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行业经验及审计、会计与管理等专业知识,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向董
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六次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与外部审计机构就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了解与沟通,审阅了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及初步审计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听取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五)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报报告的议案》。
(六)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的议案》、《关于内部审计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参与了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与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听取了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及管理提升的相关建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监察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
计划及工作报告,指导内审部门及时更新《内部审计制度》,督促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要求审计部门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持续提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及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的事项。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或涉及影响会计判断的重要事项等。
(四)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宜
进行了解和沟通,并发表相关意见。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为董事会规范高效的运行提供了有利保障。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助力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玮、谢玉玲、韩志军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