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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时报 2023-05-30 03:26

*ST金山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集团)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股份、公司)259,162,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金山股份总股本的17.59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 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能源投资集团计划于该减持计划公告对外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2. 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2023年2月24日,能源投资集团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0股。

3. 2023年5月29日,公司收到能源投资集团《关于减持金山股份的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5月26日,能源投资集团集中竞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0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能源投资集团综合考虑市场、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2023-028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9日

至2023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第7项、第8项和第10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0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账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25日一2023年6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23年6月29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39

邮编:110006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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