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证券简称:华电辽能公告编号:临2026-022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197.60万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1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444608.6684725150.992140330638.0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911975992.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51166799.2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是
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否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
2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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