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剑)(离任)
本人作为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客观、公正地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金剑,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阴嘉思特车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江阴浩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2次,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
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会情况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投票出席股东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情况会次数金剑77000均为2赞成票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勤勉义务,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监督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对会议各项议案仔细审阅,依托自身专业知识,秉持客观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并以审慎态度认真行使表决权。所涉全部议案表决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记录。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5500战略委员会3300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财务部门编制的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表、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等资料,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聘任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 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等相关事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公司章程》《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介绍,与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共同审议公司2025年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会议2次。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内出
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
作为海澜之家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以及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相关议案,确保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交流,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评估内控的有效性。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监管要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及时沟通,监督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维护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业绩情况、财务指标等问题进行线上交流。此外还积极参加股东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及其他工作等机会对公司
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保持沟通交流,关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相关内容。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开展,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
了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各期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定期报告的所有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可以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其
他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以及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进行事先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
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三)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阅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五)续聘、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选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 H 股
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的会议,对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 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的财务审计需求。
(六)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确定相关成员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拟调整为穆炯女士、张铮先生、张勤学女士担任,并由穆炯女士担任主任委员的事项,穆炯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其任职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生效。张铮先生、张勤学女士的任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亲自出席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稳健运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金剑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