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刚)(离任)
本人作为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刘刚,男,1959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曾任江阴市针织内衣总厂财务科成本会计、主办会计,江阴铁合金厂外经科翻译,江阴工业发展总公司驻罗马尼亚华达公司、乌克兰乌发公司经理,无锡大桥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5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报告期,本人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2次,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内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会情况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投票出席股东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情况会次数刘刚77100均为2赞成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坚守忠实勤勉义务,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材料,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所有审议议案表决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55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提名委员会1100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2024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合理,不会影响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结合专业背景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等资料,审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对国卫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国卫所具备作为 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调整公司提名委员会及
确定相关成员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议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会议2次。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内出
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
作为海澜之家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重点核查交易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等关键要素;审议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筹备 H股上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战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
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并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积极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交流,立足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要求,明确收入、存货、关联交易等审计需关注的重点事项,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与中小股东交流公司经营情况
及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等事项,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管理层传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利。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就公司的
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财务运作及战略决策等重要事项。
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支持与便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
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各期定期报告,经与会委员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定期报告的所有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可以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其
他独立董事共同审议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审计委员会成
员共同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一致同意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共同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经审议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续聘、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担任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在上市后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师,任期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第一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为止。本人对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的财务审计需求。
(六)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拟提名穆炯、夏
霓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对两位候选人履历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认为两名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独立履职所需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刘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