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证券简称:抚顺特钢公告编号:2025-01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99抚顺特钢2025/4/30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公告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3.99%股份的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为提高决策效率,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110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财务预算√
报告
6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5年4月11日及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5年4月12日及4月29日,公司将上述议案所涉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全部议案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附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财
务预算报告
6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