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
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沈大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可控,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整体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刘春红、徐而迅、沈大龙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