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离任)
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张雪梅女士,1976年出生,1998年至2004年取得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2009年至2011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
今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
应当参加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姓名会情况本年应出其中以通是否连续两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列席股东席董事会讯方式参次未亲自出次数席次数次数会次数次数加次数席会议张雪梅11100否1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未召开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独董专门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席并审议通过2项议案,严格审查第八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专业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的表现,为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0日期间,本人重点监督审计工作开展的独
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任职期间,关注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开展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
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张雪梅2026年4月23日(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