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敏强)
作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南瑞”)的独
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电南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胡敏强:男,65岁,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江苏省气电互联综合实验室主任。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学基金等项目20余项,获国家首届教材一等奖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等省部级奖4项。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江苏省“333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科技专家。现任国电南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1月23日起)。
(二)独立性说明任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2025年度,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两参加股东大姓名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未亲自出会情况次数席次数席席会议胡敏强111100否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1月23日起),严
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姓名应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次数出席率
胡敏强55100%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电南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相应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姓名应参加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专门会议次数出席率
胡敏强33100%
注:上述会议不包括独立董事3次年报沟通交流会。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恪尽职守,致力于提
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会前,不仅系统审阅会议材料,更注重决策信息的全面性与决策依据的完整性,主动就相关议案的背景脉络、业务实质及潜在风险与管理层进行前置沟通,力求在会议召开前形成独立、审慎的基本判断。会中,坚持以专业视角,围绕公司战略方向、科技创新及股东权益保护等维度发表意见,为推动董事会凝聚共识、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专业支撑。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独立、客观的判断,所有表决均基于对公
2司长远发展的审慎考量,未出现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和履历等进行了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助力公司完善治理架构,提升董事及高管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租赁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等事项,从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价格的公允性及对企业的影响角度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和建议,推动企业规范、健康运行。
(三)现场履职情况
1、实地调研与经营考察
2025年2月,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2024年度
生产经营状况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及评价,听取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的重大进展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025年8月,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听取管理层关于2025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的详细汇报,并对公司半年度重点事项的进展进行全面了解。通过调研和考察,本人进一步加深对公司行业特点、产品特性及市场竞争格局的认知,为后续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审计沟通与监督
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认真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等过程中,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了3次沟通,积极沟通审计发现问题及初步审计意见,并持续督促审计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约定时间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公司编制
2025年年度报告等过程中,2025年度内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针对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等进行了进场前沟通,并明确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
33、投资者沟通与诉求反馈
为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坚持“主动倾听、真诚沟通、及时反馈”的履职原则。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会议现场认真倾听投资者提问,并就其关心的战略规划、经营动态及行业政策等事项坦诚交流,传递公司稳健发展信心。
在日常履职中,本人持续关注证券资讯平台及上证 E互动等公开渠道,主动关注中小投资者关切,对于普遍关注问题,及时向管理层反馈并跟进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及时性,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得到实质性保障。
4、建言献策与决策支持
本人在报告期间与管理层进行了积极沟通,沟通次数为3次,沟通形式为现场会议沟通。根据在科技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多年行业经验,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建议公司进一步优化研发投入结构,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统筹资源协同聚势,着力拓展新兴市场与新兴业务;持续完善激励与资源配置机制,强化对科技创新与战略转型的支撑作用等,助力公司良好发展。
公司积极落实和采纳本人提出的建议,不断深化科研布局,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年研发投入47.39亿元;成立2支战队、2支特遣队,聚力拓展新市场新业务,推动多项重大新兴市场项目落地;优化分配策略、加大科研与产业投入,并在多家单位实施重大专项奖励,有效激发组织活力,激励效果显著增强。
5、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提升
本人高度关注行业发展动态,跟踪“双碳”目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数字化转型等国家战略在能源电力领域的落地进程,研判相关政策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主动搜集并研究同行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公开经营数据与战略动向,思考公司竞争优势与潜在挑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具前瞻性的参考。认真研读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内控报告以及其他定期或不定期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同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知识储备与专业判断力。
2025年,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4持续学习和掌握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合规内控等法律法规和规则,
及时了解新动态和新要求,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准确把握监管导向、提升履职过程中的合规判断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年度,本人现场履职时间共计19.5天。
(四)履职保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层面均能很好地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定期通报并及时报送公司运营情况,提供履职相关的材料和信息,配合进行与履职相关的调查,积极组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配合本人调阅相关材料,并通过安排实地考察、组织管理层或中介机构汇报等方式,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畅通的信息渠道、完备的会议保障及深入的调研支持,有效保障了知情权的落实与沟通机制的顺畅运行。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租赁、综合服务及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审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法性,以及关联交易的影响和风险。经审慎调研,本人认为日常、租赁、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管理、
降低融资成本,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规范、风险可控,相关协议及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对应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重点关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健全,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客观反映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等,并在董事会上发表同意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重点关注外部审计机构的资质、专业性、独立性等,认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能够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任职条件,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经理层成员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关于经理层成员2025年-2027年任期及2025年经营业绩考核建议方案汇报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从经理层成员考核与薪酬兑现程序的合规性、是否符合公司实际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在董事会上发表同意意见。
(六)股权激励事项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在董事会上发表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
本人作为国电南瑞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6和《公司章程》《国电南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托在电气工程领域的教学科研积淀及高校治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专业把关,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与战略研判专业优势,在持续做好关
联交易、年报及内控等重大事项监督及风险研判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公司前沿技术储备与高端人才培养,结合国家“双碳”目标与能源转型进程,为公司发展提供兼具学术深度与产业视角的建议。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原则,以专业之力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守护股东权益。
此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在此深表感谢!独立董事:胡敏强
2026年4月29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