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9证券简称:三友化工公告编号:临2026-001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0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761578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7.286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15人;
2、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971816199 99.5552 3364400 0.3446 977300 0.1002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2.01黄伟96800285199.1645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2.01黄伟4834537385.5663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柳、邱万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上网公告文件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