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继德)
2025年度,本人张继德作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履行职责,认真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张继德,男,1969年3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历任财会时报社人事行政总监兼发行部主任,北京中融亚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冬雪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特聘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务管理研究》编委会副主任;《中国会计研究与教育》编委;中国资金管理智库
(CMTTC)协同单位首席专家;教育部战略委员会理事;金蝶国际软件集团签约专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培训委员会委员兼职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高
级会员;中央电视台证券咨询频道《公告质询》栏目长期评论员;财政部第一届
企业财务咨询专家。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2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财务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所需的资质及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5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
出席会议,认真听取并细致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独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董事会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次数数事会次数数数事会会议数
104600否5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经理层成员考核情况、业绩考核指标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亲自出席3次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了日常公司关联交易2024年完成情况及2025年预计、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现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等3项议案,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顺畅沟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一季度等定期财务会计报表编制等情况进行了充
分问询与交流,积极通过电话沟通、资料审阅等方式,听取内审及内控相关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股东关注事项;认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
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战略执行等情况,2025年度累计履职时间超过15天,达到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
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等方式召开会议,管理层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全面提供相关资料,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积极组织本人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董监高合规履职等培训3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便利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完成情况及2025年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现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5年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履行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定期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在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的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聘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女士因担任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于12月中旬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本人对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黄伟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总工程师马德春先生因已届法定退休年龄,12月29日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送达日生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关于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经理层成员考核情况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严格执行了现有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发挥自身财务专业所长,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合规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切实
扛起履职责任,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持续深入掌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质效与治理能力,夯实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内控治理体系、规范公司运营管理,保障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继德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