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0证券简称:华胜天成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申龙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2%;董事兼副总裁代双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25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9%;首席财务官兼副总裁张秉霞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8%;职工监事刘亚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申龙哲先生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4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10%;代双珠女士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不超过131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0%;张秉霞女士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62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7%;刘亚玲女士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52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8%。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申龙哲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1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1800000股
持股比例0.164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大宗交易取得:1800000股股东名称代双珠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525106股
持股比例0.0479%
股权激励取得:425106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00股股东名称张秉霞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250000股
持股比例0.022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250000股股东名称刘亚玲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2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211100股
持股比例0.0193%
股权激励取得:448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66300股上述减持主体均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申龙哲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5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410%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50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拟减持股份来源大宗交易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代双珠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312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20%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120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集中竞价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东名称张秉霞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25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57%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250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刘亚玲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27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48%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270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集中竞价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
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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