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5证券简称:小商品城公告编号:临2025-07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德占先生、包华先生、吴秀斌先生、许杭先生、刘晓婧女
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洪剑峭先生、张成洪先生、
罗金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洪剑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陈德占,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2019.06--2020.12任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12--2022.05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2.05--2025.06任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5.06--2025.07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义乌
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2025.07--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陈德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包华,男,198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2017.11--2020.08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0.08--2022.05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义
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2.05--2023.12任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
董事长、总经理
2023.12--2024.12任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
2024.12--2025.01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义
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5.01--2025.02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2025.02--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
董事长、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吴秀斌,男,1971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2019.06--2020.08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
2020.08--2022.05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2022.05--2025.06任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
事长、总经理
2025.06--2025.07任义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25.07--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吴秀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许杭,男,197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2017.12--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书
许杭先生因参加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三十万股。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刘晓婧,女,198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6.06--2018.12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规划师
2018.12--2021.04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1.04--2021.09任易易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投融资经理
2021.10--2022.04任吉利聚能(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投融资经理
2022.08--2024.09任浙江浙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经理
2024.09--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
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经理
刘晓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洪剑峭,男,1966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1984.09--1988.07复旦大学,数学学士
1988.09--1994.01复旦大学,数学博士
2019.10--2022.12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11--2025.11任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04--2023.12任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94.01--2020.04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
2020.04--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
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
洪剑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张成洪,男,1968年1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1986.09--1990.07复旦大学,理学学士
1990.09--1993.01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02--1996.02复旦大学,理学博士
1996.03--1998.07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1998.08--1998.12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访问学者
1999.03--2011.08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2001.02--2001.03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访问学者
2002.05--2005.08复旦大学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复旦大学信息中心主任
2011.09--至今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张成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罗金明,男,1968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
1986.09--1990.07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学士
1999.09--2001.07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
2010.01--2020.12任浙江工商大学审计处处长、教授
2017.06--2023.07任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05--2025.06任杭州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01--2022.11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书记
2022.11--2025.06任浙江工商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
2021.03--2023.04任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06--2024.02任宁波前程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04--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05--至今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