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6证券简称:湘电股份公告编号:2023临-03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尚未生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孙公司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贸公司”)等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6583910.2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诉讼案件尚未审理终结,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终审判决文书为准。上海国贸公司前期已计提坏账,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针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与湖北长江
出版社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物资公司”)、上海国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已在2022年10月27日公告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2临-047)进行了披露。近日,国贸公司收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洪山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案目前进
序号案号受理机构起诉方被起诉方诉讼金额(元)由展情况湘电(上海)国合
(2022)鄂武汉市洪湖北长江出一审已际贸易有限公同
10111民初山区人民版社印刷物6583910.27判决,尚
司、湘电国际贸纠
10802号法院资有限公司未生效
易有限公司纷
合计6583910.27二、案件进展情况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上海国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长江物资公司货款3361474.07元、仓储费用1718703.61元、违约金(以3361474.07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9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该款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长江物资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现该一审判决书尚未生效,上海国贸公司将在上诉期限内对本案提起上诉。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目前,因本案尚未审理终结,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上海国贸公司前期已计提坏账,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四、备查文件
1.(2022)鄂0111民初10802号民事判决书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