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6证券简称:湘电股份公告编号:2026临-017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薪酬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的60%。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
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2.绩效薪酬:根据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浮动发放;试行递延支付。
3.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是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4.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
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根据公司制度发放。
四、薪酬标准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薪酬标准确定及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
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个人所得税;
2.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