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作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168404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91.5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015874.1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9984117.39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30Z001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使用计划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募集资金投向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高端智能电动平台开发项目587459350000
合计58745935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9984117.39元,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投资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开展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银行、开立或者注销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确定投资金额、期限、产品类型及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
性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在实施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上述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含现金管理收益再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江淮汽车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安徽江淮汽车栠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认宁讼扬友工奇刘海波王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