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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418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主承 LOGO】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二零二六年二月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70168404股

发行价格:49.8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91.52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9984117.39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1目录

特别提示..................................................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

目录....................................................2

释义....................................................3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5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9

第三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0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1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21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21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25

二、发行人律师..............................................25

三、审计机构...............................................25

四、验资机构...............................................26

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7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2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28

第七节备查文件..............................................29

一、备查文件目录.............................................29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29

2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江淮汽车指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江淮汽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指

发行、本次发行 (A 股)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江淮汽车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指

告书、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

A 股 指

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发行与承销方案》指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认购邀请书》指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指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缴款通知书》指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定价基准日指年1月27日

国元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指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指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指《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特别注元、万元、亿元指明的除外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3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公司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Jianghuai Automobile Group Corp.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50489

注册资本2184009791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前)法定代表人项兴初董事会秘书赵宁刚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上市日期2001年8月24日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江淮汽车股票代码600418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

传真号码0551-62296837

公司网址 www.jac.com.cn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经营范围

车鉴定评估;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

部件及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始建于1964年,是一家集全系列商用车、乘用车及动力总成研产销和服务于一体,涵盖汽车出行、金融服务等众多领域的综合型汽车企业集团。公司现有主导产品:重、中、轻、微型卡车、皮卡、多功能商用车、MPV、SUV、轿车、客车,专用底盘及变速箱、发动机、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已形成燃油和新能源动

4力的整车业务、核心零部件、汽车出行、汽车服务四大板块,致力打造“全生态链、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综合性汽车服务平台。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坚持“节能、环保、安全、智能、网联、舒适”的关键技术研发路线。

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先行者,2007年以来,江淮汽车坚持迭代研发,积累了领先的三电核心科技;在智能汽车领域,江淮汽车倾力打造“汽车智能网联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与华为、地平线、科大讯飞、黑芝麻、京东方等科技巨头强强联合,在智能新能源汽车研发领域形成全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自由、更愉悦的移动出行解决方案。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出口市场覆盖7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司将全面以智能为本,围绕用户可感、可知、可用、可享的智能技术,坚守“无智能不造车”的品牌态度,携手全球合作伙伴,为共赢加码,为智能聚力,致力成为全球智能汽车领导者。

主要产品: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公司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业务范围不断丰富和完善,目前公司核心产品分为五大类,主要为商用车、乘用车、客车、底盘和其他业务,公司整体产品谱系全面。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等相关事项。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等相关事项。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等事项。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等事项。

2024年11月13日,江汽控股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事项予以批复。

5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等事项,并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5年12月10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6年1月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2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6年1月26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

及《会后事项承诺函》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自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报备上交所后,发行人新增收到5名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新增收到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投资者如下: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华灿桥

3贺伟

4张宇

5王政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6年1月29日)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共计向154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6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154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2026年1月20日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9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5家证券公司、18家保险机

构、72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对象的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时间内

(2026年1月29日9:00-12:00),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38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并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认购保证金),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

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申购价格是否缴纳

投资者名称申购总金额(元)

号(元/股)保证金

1杨龙忠43.80100000000是

50.00100000000

2姚志超41.00130000000是

40.25160000000

45.80110000000

3华灿桥43.80130000000是

41.80150000000

4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3.10100000000是

47.01200000000

5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

45.81300000000

6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2.74427360000是

740.30600000000

7何时金43.98100000000是

8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97100000000不适用

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思哲

950.30200000000是

多策略母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7.97150000000是

广州凯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1146.80133000000是

司-凯瑞江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汪爱萍45.80150000000是

13贺伟44.70100000000是

14叶德祥40.80100000000是

42.80100000000

15福建汇盛投资有限公司是

40.80120000000

48.04100040000

16孙海龙45.84100040000是

44.44100040000合肥建汇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740.25100000000是限合伙)

44.78100000000

18王斌44.28110000000是

43.77120000000

47.79300000000

19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45.27400000000是

42.76600000000

48.66168000000

2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06170000000不适用

41.79172000000

45.60110000000

2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45.31149000000合肥市建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240.25100000000是

伙)

49.60263000000

23 UBS AG 48.55 781000000 不适用

45.801120000000

49.00185000000

2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00205000000不适用

44.01245000000

25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行2号私50.06100000000是

8募证券投资基金

47.67102000000

2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

42.58121000000

27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30100000000不适用

51.06110000000

2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88260000000是

48.55340000000

49.88249000000

2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21305800000不适用

45.35483100000

51.30700000000

30葛卫东是

50.251000000000

合肥建投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42.76200000000

31是业(有限合伙)40.25300000000

3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7.45100000000是

33方文艳50.671000000000是

49.88145000000

3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68146000000是

41.89151000000

35徐刚42.01100000000是

49.88100000000

36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68151000000不适用

41.89188000000

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春精选一

3751.03600000000是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9.08136010000

3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42237940000不适用

44.79312570000

4、发行对象与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9.88元/股,发行数量为7016840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91.52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发行与承销方案》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8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

9情况如下:

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1姚志超200481199999972.686

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思

24009623199999995.246

哲多策略母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行2号

3200481199999972.68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12510259999998.806

5葛卫东20048115999999976.206

6方文艳20048115999999976.206

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春精选

712028869599999985.726

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11550240000114.006

合计701684043499999991.52-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根据认购对象提供的材料及出具的相关承诺,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70168404股,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批复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10(五)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的是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27日,本次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40.2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9.88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23.93%。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91.5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015874.13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9984117.39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

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2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6]230Z0017 号),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00 止,国元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91.52元。

2026年2月4日,国元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尚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

(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1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2月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6]230Z0018 号),截至 2026 年 2 月 4 日止,发行人已向 8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168404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99999991.5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015874.13元,发行人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9984117.3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0168404.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409815713.39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主体开户行专户账户江淮汽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1302010529200614590江淮汽车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南七支行520572061330000118江淮汽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76710180803317877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7016840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姚志超姓名姚志超

身份证号411081************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获配数量2004811股限售期6个月

(2)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思哲多策略母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企业名称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注册地址

53A

法定代表人韩广斌注册资本12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9059734U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投经营范围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市场调研、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

获配数量4009623股限售期6个月

(3)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名称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411法定代表人孙建波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0CCAX9T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经营范围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004811股限售期6个月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760584.55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经营范围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13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数量5212510股限售期6个月

(5)葛卫东姓名葛卫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H6117****通行证号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获配数量20048115股限售期6个月

(6)方文艳姓名方文艳

身份证号330124************

住所浙江省临安市****获配数量20048115股限售期6个月

(7)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春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名称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1号282室法定代表人解梦晖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8NQ4N88

服务: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范围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2028869股限售期6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1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经营范围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4811550股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亦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定

15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

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姚志超、葛卫东、方文艳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思哲多策略母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知春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5、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对象,均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作出的保底

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

16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与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了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2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

17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获得江汽控股出具的批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

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要求,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规定;《缴款通知》《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18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证券代码:600418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19第三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股份类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701684043.11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2184009791100.00218400979196.89

股份

总计2184009791100.002254178195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股份数量(股)

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616615002 28.23 0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55485008 2.54 0

3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48405641 2.22 0

4 安徽省财政厅 A 股流通股 36540923 1.67 0

5 王萍 A 股流通股 23501738 1.08 0

6 陈大魁 A 股流通股 23454187 1.07 0

7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22853695 1.05 0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A 股流通股 18504967 0.85 0

9 葛贵莲 A 股流通股 16616200 0.76 0

10 王雁红 A 股流通股 13514271 0.62 0

合计87549163240.090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2026年2月12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20持股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比例件股份数量

(%)(股)

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616615002 27.35 0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62884827 2.79 0

3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38406269 1.70 0

4 安徽省财政厅 A 股流通股 36540923 1.62 0

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春精选 A 股流通股、限

5361250851.6012028869

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售流通 A 股

A 股流通股、限

6方文艳358851941.5920048115

售流通 A 股

A 股流通股、限

7葛卫东304935051.3520048115

售流通 A 股

8 王萍 A 股流通股 24756061 1.10 0

9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22853695 1.01 0

10 陈大魁 A 股流通股 21800500 0.97 0

合计92636106141.0852125099

注: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为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公募基金投资者以实际持股的产品情况统计并列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相关人员持股数量亦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4年度、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34-0.82-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856.245.206.58

的每股净资产

注1:发行前数据来自于公司定期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4年度、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21(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2449601.252769166.092882733.022510253.01

非流动资产合计2222699.522138965.401793652.472198015.62

资产总计4672300.764908131.494676385.504708268.63

流动负债合计3028065.953033693.372677695.172612858.59

非流动负债合计488135.96631523.15549383.93688689.07

负债合计3516201.913665216.523227079.103301547.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58963.131135953.181323386.221364337.45

少数股东权益97135.72106961.79125920.1842383.53

所有者权益合计1156098.861242914.971449306.401406720.9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935990.404211589.184494036.043649467.39

营业成本1762219.853770135.474023144.693342047.97

营业利润-81223.19-188871.533477.92-139105.35

利润总额-81088.61-187426.604625.35-138968.16

净利润-85437.82-199351.68-7173.01-172722.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281.17-178416.0015150.93-158247.69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564.28-274145.14-171754.69-279478.4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02297.843971973.194329200.113461542.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16991.733700825.943989561.983308466.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693.89271147.26339638.13153075.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10077.351565724.622100101.201232984.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9782.192025280.581946965.271133363.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295.16-459555.95153135.9399621.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5530.11438003.92476615.82729864.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0660.00398833.60857689.41796168.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129.8939170.31-381073.59-66304.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726.974799.41105.95-3691.81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7801.66-144438.97111806.43182700.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6894.411024696.071169135.041057328.61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项目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0.810.911.080.96

速动比率(倍)0.680.790.900.83

资产负债率(合并)75.26%74.68%69.01%70.1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3613.8914.8813.91

存货周转率(次)4.558.959.8011.1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855.206.066.2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1.441.241.560.70

每股净现金流量-0.72-0.660.510.84

基本-0.35-0.820.07-0.72

每股收益(元)

稀释-0.35-0.820.07-0.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4-14.511.13-1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基本-0.42-1.26-0.79-1.28收益(元)稀释-0.42-1.26-0.79-1.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8.34-22.29-12.83-19.38

收益率(%)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年平均账面价值,未年化,下同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年平均账面价值,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8号解释公告,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从销售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列报。

为保持报告期财务数据的可比性,此处营业成本进行了还原处理

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708268.63万元、4676385.50万元、

4908131.49万元和4672300.76万元,资产总额总体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占资

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32%、61.64%、56.42%和52.43%,资产结构整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301547.66万元、3227079.10万元、

3665216.52万元和3516201.91万元,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流动负债占比分

别为79.14%、82.98%、82.77%和86.12%,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业务特点。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6、1.08、0.91和0.81,速动比率分别为0.83、0.90、0.79和0.68,符合公司报告期内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

的经营现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12%、69.01%、74.68%和75.2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49467.39万元、4494036.04万元、

4211589.18万元和1935990.40万元,呈现波动变化趋势,主要系受产品结

构及其对应的细分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影响所致。报告期各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8247.69万元、15150.93万元、-178416.00

万元和-77281.17万元。

24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保荐代表人:刘海波、王奇

项目协办人:夏怡

经办人员:程澳、李运梁、杨晓燕、葛剑锋、周旭、施根业、赫子光、王迎香

联系电话:0551-62207999

传真:0551-6220796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签字律师:黄艳、郑江文、梁翔蓝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三、审计机构

(一)审计机构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负责人:刘维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传宝、宗志迅、钱艳苹

联系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二)审计机构二

25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润澳商务中心 T2写字楼 31楼

负责人:程志刚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喜撑、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负责人:刘维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传宝、宗志迅、钱艳苹

联系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26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保荐与承销协议。国元证券指定刘海波、王奇担任江淮汽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刘海波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担任了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协办人、九华文旅集团收购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主要参与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欧普康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并参与多家拟 IPO 企业改制重组项目。刘海波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奇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具有多年审计和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担任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协办人,主要参与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亿帆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重组上市审计、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安徽省蚌埠安泰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等项目,并参与多家拟 IPO 公司的辅导改制及财务顾问工作。王奇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元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作规范,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保荐人国元证券同意担任江淮汽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7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8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电话:0551-62296835

传真:0551-62296837

联系人:王欢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座

电话:0551-62207999

传真:0551-62207967

联系人:夏怡

29(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9:00-11:30,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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