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5证券简称:青松建化公告编号:临2023-02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日发出,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