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边新俊
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
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边新俊:男,汉族,法学学士.2006年7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书.现任新疆公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甘肃政
法学院教师、新疆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新疆公论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疆桑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新疆
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康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及青松
建化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多年独立董事工
作经验.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本
人任职的单位未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有业务往来;不存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情况三、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
通讯会议4次;本人未有缺席情况,均能按照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会
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议
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未对公司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时间冲突,出席
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未出席年度内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
就公司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审议并发表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和补选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补选
董事人选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谨慎行使职权,未发生《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
审计计划和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度,确
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在年报披露前,审
阅审计报告初稿,就审计重点事项进一步交流,确保本人在履职中发
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及时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股东关注的事项,为更好地履职奠定基础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十日,除出席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外,还积极与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就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债务情况、诉讼情况等进行沟通;实地考察公
司位于乌鲁木齐祁家沟和阿克苏本部的水泥厂,了解公司节能技改和
超低排放技改情况;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董事会决议和股
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便更好地履职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
占用、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现金分红、法律诉讼等情况重点关
注,并客观、真实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相关的交易,交易价格公允,没有侵犯公司权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
生.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3、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截止2023年12月末,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况
4、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募集存放和使用情况均按照规定使用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5、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情况
年度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大的变动.对拟提名的
一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
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年度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且已经为公司服
务了5年,熟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流程,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7、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60,470,370.70元.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项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
定,是兼顾了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实施完成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承诺,也未有新增承诺的情况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
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诉讼情况
公司的诉讼主要集中在应收账款方面的诉讼,涉及金额都不重
大,不存在重大的诉讼风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是连续任职青松建化独立董事的最后一年,本着公正、客
观、独立的原则,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本人较好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以及为上市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
独立董事: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