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5证券简称:青松建化公告编号:临2024-006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发出,于2024年3月24日上午10: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恒联巷237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术建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
二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年度报告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贷款额度申请计划》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3.15亿元的三年期内(含三年)
的贷款额度(含控股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以上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经发生的和正在履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的经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鑫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债转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
资本金119223.88万元,增资方式为母公司应收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在会议上作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