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25公司简称:青松建化
债券代码:245418 债券简称:26青松 K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青松建化 600425 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姜军凯熊学华
电话0991-66253720991-6670581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办公地址路1918号青松大厦19层南路1918号青松大厦18层
电子信箱 468016805@qq.com xxh723@163.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312316891.279284836054.46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426408354.656472492076.53-0.71本报告期比上年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574105054.701769734695.87-11.05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总额160722031.78154547103.86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295349.05109813490.711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119542035.64100722160.4318.68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530904.36157964897.23145.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181.718增加0.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70.06813.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70.06813.24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822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
持股比持股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例(%)数量件的股股份数量份数量新疆中新建能源矿境内非国有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22.493609225460无0法人司阿拉尔市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国有法人16.602663587210质押225913621公司
张素芬境内自然人1.41227000000无0
曹洪波境内自然人0.71113988000无0
曹嘉朋境内自然人0.66106548000无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有法人0.64103000000无0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李炜权境内自然人0.5486140000无0
徐加平境内自然人0.4775000000无0
欧阳敦青境内自然人0.4572534000无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境内非国有
0.4471272110无0
公司法人
前十名股东中,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中新建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的股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权,除此之外,上述两家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说明属于一致行动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新建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阿拉尔市国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无。
数量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债券利率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余额(%)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26青松 K1 245418 2026-06-18 2031-06-17 5.00 2.30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成长产业债)
(第一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27.5526.99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6.96 17.03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