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2026年3月10日,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视频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会
计师以及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主要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充分地沟通交流,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性、独立性进行了确认,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意并确认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并约定3月17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进度,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跟进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进程,严格要求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既定计划合理安排审计工作,从专业、独立、全面的角度出发,保证报告质量,并确保在预定时间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3、2026年3月17日,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
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以通讯形式进行了全面、充分、认真的沟通,年审会计师将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应进行相关处理的事项做了详细说明。对于需要调整事项,公司已按年审会计师的调整意见做了相应修改和调整。
审计委员会认为:结合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可以提交审计委员会进行表决,我们对年审注册会计师拟对公司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4、2026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2026年第1次会议,对
公司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
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进行了最终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同意将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对拟续聘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客观、公允、严谨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