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中远
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谭劲松、许丽华、郑明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谭劲松、许丽华、郑明辉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第3.5.4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4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