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特”、“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为中远海运广州打捞局半潜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为持股65%的子公司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不超过4058.74万美元的担保,具体的担保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业务需求,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中远海运广州打捞局半潜船运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65%)广州打捞局(35%)
1单位负责人莫非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成立时间2023.7.10
注册地香港皇后大道中359-361号南岛商业大厦1301室注册资本115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远洋运输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60375.0236963.7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57215.3634543.48
资产净额3159.662420.31
营业收入115839.58174398.82
净利润2343.181577.15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对外担保共计4058.74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半潜船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半潜船合资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2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58.74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7867.7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2.33%。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担保对象半潜船合资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半潜船合资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书存王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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