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2025年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特”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远海特关于2025年货币衍生品计划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保障现金流安全稳定,平抑汇率波动风险,通过锁定现金流实现风险对冲,公司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根据2025年预算情况对全年汇率风险敞口进行了评估测算,风险敞口金额预计约为5亿美元。公司拟进行外汇风险敞口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美元操作主体名称交易品种金额上限期限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18500.00外汇远期
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0.00不超过1年(美元兑人民币)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东南亚)有限公司500.00外汇远期
广州中远海运船舶技术工程有限公司300.00不超过1年(美元兑日元)
1(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金融衍生品合约汇率与
到期日实际汇率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
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
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遵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并发布了《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和《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并按要求设立了金融衍生业务工作小组,基于目前的制度建设、机构设置、监督机制及业务背景,以上金融衍生业务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2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公司开展2025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已经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
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开展2025年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已采取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关于2025年货币衍生品计划事项无异议。
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书存王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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