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罗婷女士、倪静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事先认可将《公司与复星高科、复星健控以及香港三元与香港 HCo I、香港 HCo II 分别签署关于 SPV(卢森堡)的股东协议修正案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蒋林树、罗婷、倪静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