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29股票简称:三元股份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工作要求,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条款修改后条款
新增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以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
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
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应当遵守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有下列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
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三)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1储;储;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
(五)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五)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七)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八)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务;
(八)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九)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十)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十)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十一)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公司利益;害公司利益;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
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
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业务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业务的,应当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的,应当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防范自身利益与公司充分说明原因、防范自身利益与公司
利益冲突的措施、对公司的影响等,利益冲突的措施、对公司的影响等,并予以披露。公司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并予以披露。公司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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