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蒋林树作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守客观、公正、独立原则,忠实勤勉履职,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蒋林树,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199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农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环保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等获得者。2020年6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经审慎核查确认: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外,未在公司兼任其他任何职务;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经全面评估,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利益关联或潜在利益冲突,具备独立作出客观判断的条件。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2次;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11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的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担任委员,并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主任。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重点审议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薪酬、内控建设、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等事项,对议案进行专业把关,形成明确审议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预先审核,独立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事前监督与制衡作用。
本人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依托专业背景独立、客观、公正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经审慎审议,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议事项程序合规、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表决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期
间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等定期
报告材料,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进展、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等事项保持充分沟通,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e互动、股吧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关注投资者诉求,推动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科学。本人始终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为履职核心,审慎审核每一项议案,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第三方不当影响。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公司规章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视加强与内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结合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独立董事依法履职,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在会议组织、议案材料准备及报送等方面均做到规范有序、及时到位,并就相关事项提前进行充分沟通;对履职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均安排专业人员予以详细解答,为本人独立、审慎、高效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和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转让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均基于日常经营及聚焦主业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无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障财务报告可靠性、经营合规性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因原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期满8年,公司于2025年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已履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程序合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与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本人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认为相关安排合理、合规。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规定审议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按照相关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
工资金额;同时审议确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考核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5091760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11.01万元(含税)。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议案,提名委员
会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兼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七)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审慎、独立义务,积极参与决
策、强化监督制衡、提供专业支持,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蒋林树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