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冠豪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 QINGSHAN JASON NIU(牛青山)(新任)、李鹏(新任)、
黄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黄娟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财务知识,通过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重点关注年报审计、风险合规等事项,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每季度对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内部审计有效、持续运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计召开会议9次,具体如下: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内容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2025/01/10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会年第一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第八届)
2.关于2024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5/03/07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6.关于公司风险评估结果及风险应对策略、应对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5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审计工作
计划的议案
9.关于2024年法治工作及诉讼案件综合分析的议
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2025/04/14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年第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2025/04/29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会年第三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2025/08/22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年第四次会议2.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2025/09/291.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会年第五次会议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2025/10/30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年第六次会议3.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5/11/281.关于公司风险评估结果及风险应对策略、应对方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案的议案
1.关于修订《外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52025/12/12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会年第八次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及审计项目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同时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利安达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我们审阅了注册会计师审定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公司编
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如实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风险、报告期内无重大异常事项。
同时,我们审阅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以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积极开展了有关工作,利安达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业务流程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进行了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能够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与管理进行综合、全面的评价,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形成的审计结论。
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基本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利安达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多次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高效完成相关的审计工作。
利安达编制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同时成立了审计工作小组,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其监督与指导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在审计工作中,委员会成员保持高度警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展望2026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进展,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监督机构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委员会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审计流程和方法,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以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娟、QINGSHAN JASON NIU(牛青山)、李鹏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