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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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4
委托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 http://www.Reanda.com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6]第 0362 号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冠豪高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并确保会计估计变
更专项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冠豪高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我们认为,冠豪高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冠豪高新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本报告仅供冠豪高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之目的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拓展和外部环境变化,结合现阶段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结构、历史回款情况及行业环境等信息,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表1),考虑到近期部分客户回款情况趋于恶化,已出现新的信息和证据,为更加准确地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计量,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进行变更。
表 1: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名称 3个月以内 4-12个月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山鹰国际 0.05% 0.05% 10% 50% 100%
五洲特纸 5% 5% 10% 60% 100%
仙鹤股份 5% 5% 10% 50% 100%
民丰特纸 5% 5% 30% 60% 100%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对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比例由50%变更至100%,变更前后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比例如表2:
表2:变更前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账龄区间 变更前计提比例 变更后计提比例
3个月以内 0% 0%
4-12个月 5% 5%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年以上 50% 100%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估计,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需对目前 3年以上账龄增加计提减值准备。根
据 2025年末应收款项账龄结构,结合 2026年 1-9月已回款及 2026年 10-12月预计回款测算,预计影响公司 2026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236.27万元。未来期间,该影响金额将随公司 3年以上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变动而相应变化。
(二)假设自 2023年 1月 1日起即采用本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3年以上按 100%计提),对变更日前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利润总额及资产总额影响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利润总额 -594.86 84.63 239.23
资产总额 -505.33 71.70 203.40



